关于清远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二批示范典型名单的公示
清远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清远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二批示范典型评选活动方案》工作部署,牵头组建评审复核工作组,对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推荐报送的示范典型初评场所开展了实地复核工作。经过部署启动、宣传动员、报名推荐、资料审查、名单筛选、征求意见等流程,决定评出清远市政协机关等14个示范典型(名单详见附件)。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示范典型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6日,共七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该名单提出意见或建议,可以电话、邮寄信件的方式提出。
市分类办电话:0763-3385213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邮寄地址: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南路汇贤花园树贤楼1004室)。
附件:清远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二批示范典型公示名单
附件
清远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二批示范典型
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