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公布2023年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公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12-26

关于公布2023年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有关要求,我局对2023年12月前制定的1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根据评估清理结果,继续有效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共12份。现将上述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供社会公众查询。

附件:继续实施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2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继续实施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实施日期

规范性文件号

1

《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

2020年6月29日

QYBG2020022

2

《清远市区推行新型全密闭式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工作方案》

2020年8月5日

QYBG2020029

3

《清远市区工程建设实行“绿色图章”制度》

2020年12月30日

QYBG2020022

4

《清远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

2020年12月19日

QYFG2020025

5

《清远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

2021年1月21日

QYBG2021003

6

《清远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

2021年4月1日

QYBG2021008

7

《清远市城市管理领域违法处置垃圾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2021年9月30日

QYBG2021039

8

《清远市城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

2021年11月30日

QYBG2021046

9

《清远市违法建设认定和分类处理办法》

2022 年 12 月 1日

QYFG2022016  

10

《清远市城市桥梁管理办法》

2023年7月10日

QYFG2023011

11

《清远市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2023年9月17日

QYFG2023016

12

《清远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从轻和减轻处罚清单》

2023年6月1日

QYBG202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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