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古树名木认养情况(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清远市古树名木认养管理实施方案》,现将清远市古树名木认养情况(第一批)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凡对古树名木认养情况(第一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反映,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6月21日;
通信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南路13号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邮政编码:511518;
联系电话:0763-3396583;
电子邮箱:qycgj@gdqy.gov.cn
附件:清远市古树名木认养情况(第一批)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