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级管道燃气特许经营(2023年度)评估评分结果公示
为进一步推动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切实履行特许经营义务,压实管道燃气建设管理和服务责任,规范清远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市场运行,健全和完善管道燃气监管体系。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特许经营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对清远市市级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履行特许经营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评分结果公示如下:
清远市市级有两家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分别为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清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通过评分标准,两家企业均达到评分要求,符合特许经营相关条件。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3月19日
(联系人:蓝永忠;电话:339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