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拓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新空间,满足人民群众亲近自然、休闲游憩、运动健身等新需求新期待,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应试尽试,分批推进”的原则,在首批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符合条件的城市公园绿地,形成了第二批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名单,现予以公布,供市民游客开展露营、休闲游憩、运动健身等各项亲近自然的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清远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