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清城际轨道北延线清远东站配套设施项目迁移城市树木行政许可事项批前公示
依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的迁移城市树木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
项目地址:清远市高铁站站前广场
项目规模:垂榕15株(胸径9-42cm)、杜英13株(12-42cm)、桂花34株(胸径9-25cm)、海枣7株(胸径33-45cm)、鸡蛋花9株(胸径8-21cm)、扁桃55株(胸径18-45cm)、木棉14株(胸径23-58cm)、黄金香柳9株(胸径10-17cm)、秋枫73株(胸径11-52cm)、羊蹄甲23株(胸径11-32cm)、紫薇31株(胸径11-25cm)、杉树14株(胸径20-33cm)、潺稿1株(胸径27cm)、凤凰木13株(胸径26-59cm)、美丽异木棉5株(胸径21-41cm)、人面子21株(胸径17-39cm),共计337株。
申请理由:因广清城际轨道北延线清远东站配套设施项目建设需要,申请对在施工范围内且无法避让的部分树木迁移。
公示日期: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4日
公示地点: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
联系人及电话:冯浩钧,0763-3396583
附注:
1.凡对上述申请审批存在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意见应由法人代表签名及单位盖章),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2.采取递交或信函的形式反馈意见。递交或信函意见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南路17号树贤楼9楼园林绿化管理科,邮政编码:511500。
3.公示期内,递交或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日期最后一天的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