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联合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召开《清远市在建违法建设查处办法》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2020年3月30日,市城管局联合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在树贤楼12楼视频会议室召开《清远市在建违法建设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
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祖治,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廖普乐,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敏辉,清新区城管局法规股负责人罗长乐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清城区、清新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市城管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代表参加发布会。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发布、清远日报、南方日报·清远观察等新闻媒体应邀参加发布会。发布会由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陈泳主持。
发布会上,胡祖治同志通报了《办法》颁布施行相关情况。该《办法》由市城管局负责起草,经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报市政府审议通过后,提请市委审议。2020年2月27日以清远市政府第3号令向社会公布,《办法》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在建违法建设中的职责;加强了查处在建违法建设的工作机制;强化了查处在建违法建设的手段措施;规定了相关部门对当事人改正违法建设行为的督促责任;设立了快速查处机制;确立了履行查处在建违法建设职责不力的责任追究方法。
胡祖治同志强调,《办法》的出台,是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一件大事。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学习好、贯彻实施好并向社会广泛宣传好《办法》,将《办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发布会上,胡祖治、廖普乐、郑敏辉、罗长乐同志还对媒体和社会关注的在建违法建设热点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