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召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气”专题宣贯会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10-27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召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气”专题宣贯会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精神与决策部署,提升清远市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10月21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召开了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气”专题宣贯会。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通报了我市2022年营商环境评价综合排名情况,听取了港华燃气负责人对“获得用气”各项考核指标的解读汇报,共同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等法规文件,并对全面加强和改善“获得用气”营商环境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营商办有关负责人受邀参加会议并通报有关情况,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学章参加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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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市城管局召开营商环境宣贯会现场)

会上,市营商办负责人黄科同志通报了我市2022年营商环境评价综合排名情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在对照世界银行标准和国内、省内先进地区,特别是对照广大市场主体的感受需求上,依然任重而道远。同时要求城市管理部门要围绕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指示精神,以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作风,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城市管理各项重点工作,为推动清远高质量发展贡献城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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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市营商办黄科对营商环境做指导性发言)

随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政管理科有关负责同志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精神,并针对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政许可和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等内容进行了研究。

在宣讲环节,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学章同志以“对标广州5.0,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清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介绍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特点,并以海口市政协委员袁慧鹰的亲身体会、经验之谈为案例,分析了清远营商环境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和要求。

马学章要求,一是主动对标先进,查漏补缺,落实措施,推进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二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及燃气企业要进一步提升“获得用气”服务效率和质量,切实做到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事手续、缩短流程时间、减免办理成本、丰富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半径,不断提升燃气客户的便捷度、感受度和满意度,全面加强和改善“获得用气”营商环境,为提升清远营商环境精准发力。三是坚持“市场有诉求,我必有回应”的服务理念,畅通企业投诉和意见反馈渠道,建立良好的政企沟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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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马学章宣讲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营商环境的政策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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