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作为城市中有“生命”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生态本底和群众身边的公共活动空间重要组成部分。为普及城市园林绿化安全知识,加强行业安全管理,提高社会大众风险防范意识,聚焦城市公园和城市树木日常安全以及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防范应对措施,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梳理形成了城市园林绿化安全防范应对指南,希望对广大市民朋友和城市园林绿化管养单位有所帮助。
# 01
城市公园日常安全 园林绿化管养单位: 定期对大型游乐设施设备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禁带故障带隐患超负荷运行。 定期检查小型游乐设备、健身设备、公共座椅等配套设施,防止因设备破损、基础不牢、螺丝松脱等安全隐患问题。 举办大型活动前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畅通应急疏散通道。 公园内游船等涉水设施应足量配备救生衣,并规范穿着;足量配备救生设备和救生员,并在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牌。 公园内滨水步道、边坡等按要求设置护栏和安全警示牌,配备救生设施。 广大市民朋友: 遵守公园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进入未开放区域或禁止入内的区域,注意公园内的安全警示牌和指示标志,按照指引行动。 在使用游乐设施前,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或松动现象。遵守游乐设施的使用规则,不超载、不超速、不擅自操作设备。家长应监护好儿童,确保其在游乐设施上的安全。 不在无救生员监管的水域游泳或戏水,在公园水域附近活动时,注意水深和水流情况,避免发生溺水事故。 遵守游船等涉水设施的使用规定,穿戴好救生衣等防护装备。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周围环境的变化和潜在的其他危险因素,特别是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在公园内活动时应有家人或朋友的陪同。 学习并掌握基本的应急处理技能,如心肺复苏、止血包扎等,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作出反应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 02 城市树木日常安全 园林绿化管养单位: 加强行道树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加固修剪,消除安全隐患。 行道树修剪作业范围应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车辆与行人远离作业区。 居住区树木修剪应按照《清远市城市树木修剪技术指引》,在专业指导下进行,保障居民安全。作业时段尽量选择工作日,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 广大市民朋友: 在道路绿化带附近行走时,注意来往车辆,遵守交通规则。 避免在绿化带内穿行或停留,以免被过往车辆撞伤。 应关注道路两侧的树木修剪情况,避免在树木修剪作业期间靠近作业区。 如发现树木存在安全隐患(如枯枝、病枝等),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 03 极端天气防范应对 园林绿化管养单位: 台风等强对流天气发生时应重点关注浅根系、易折易倒伏树木安全,强化加固支撑,做好巡查和应急排险,及时清运倒伏树木和断枝。 汛期强降雨时应重点加强城市公园内涉河涉水、岸坡边坡、低洼易涝积水点等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滑坡、滚石、道路塌方等次生灾害应急处置。 在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情况下,必要时可紧急闭园,且停运停用城市公园内大型设施设备。 广大市民朋友: 在降雨、大风等极端天气下,避免在滨水步道、边坡等湿滑地段活动,防止滑倒和落水。 遇到台风等强对流天气时,应迅速离开城市绿化树木、亭廊等易倒伏或受损的设施。 # 04 绿化养护化学药品使用安全 园林绿化管养单位: 加强生物防治技术运用,推动绿化养护化学药品使用减量化。 绿化养护确需使用药品时,应选用低毒低残留药品,并加强规范管理,做好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记录和监管。 施药时应提前公示,施药后及时放置安全警示牌,以防公众因触摸、采摘、误食等发生安全事件。 居住区绿化养护施药期间,提醒居民尽量不在消杀区域内活动,暂时关闭门窗,不在户外晾晒衣物,照顾好家中儿童及宠物。 广大市民朋友: 在公园或道路绿化带内遇到正在进行病虫害防治作业的区域时,应避免接触喷洒的农药等有害物质。 如不慎接触,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就医。 # 05 园林绿化从业安全 园林绿化管养单位: 树木修剪作业时,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帽,穿戴工作服,高空作业应做好安全防护,系好安全绳,相关修剪工具应配备安全绳套,防止掉落伤人。 城市公园内大型游乐设施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规范操作,遵守相关安全技术规定和管理制度。 夏季高温天气时,加强高温作业防护,采取“做两头、休中间”的弹性作业方式,高温红色预警时,应停止室外作业。服务中心、驿站等应配备防暑降温物资和急救药品。 雷暴、强降雨等天气时,密切关注暴雨和积水预警,从业人员应远离地下通道、桥洞、涵洞等地势低洼、易积水地段,防止出现落水、溺水事件。 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特别是雨汛天气下的自救互救基本常识和技能普及,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绿化养护操作人员配药、施药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护装备,防止药物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