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八届清远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部署,近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丘群花作了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工作安排,扎实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伟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市委第四巡察组以及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有关同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参加会议。
丘群花强调,市委选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作为本轮巡察的对象,充分体现了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的高度重视。本轮巡察主要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查找问题,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也同步开展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希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对待巡察监督,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张伟华表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全力支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肃认真对待巡察工作。增强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工作。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全力配合落实巡察工作。严格遵守巡察各项纪律,加强与巡察组联络对接,坚决支持和全力配合巡察组完成各项工作,实事求是汇报情况、反映问题、评价干部。三是坚持立行立改,狠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深入研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至12月中旬。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763-3332981;专门联系信箱设两个:1.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南路13号树贤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楼)二楼电梯旁。2.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8号市机关办公大楼2号楼南门西侧。巡察组接听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