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市政协八届会议第20220254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8-05

关于市政协八届会议第20220254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王险锋委员: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清远市委员会八届会议提案》的要求,我局作为第20220254号《关于对“地摊经济”加强引导管理的建议》的主办单位,经对提案的调研、协商,形成了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放管服”结合助力经济发展。在立足清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际的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市管理“放管服”工作。在不占用盲道、人行过道、消防通道,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不侵害他人权益的情况下,尽可能设置临时摆卖疏导点,明确具体区域、经营时间、管理办法,增加就业岗位,助力经济发展。截至2022年6月,我市已设立便民摊点69个,共提供3314个摊位用于安置流动摊贩规范经营。

二、做好巡查和文明劝导工作。各地城管部门加强巡查力度,进一步督促“地摊经济”规范经营,营造和谐的经营氛围,以不影响公共安全、不影响道路通行、不扰民为前提,劝导经营者规范经营、落实“门前三包”工作;对屡教不改的商家,将依法依规查处,确保“地摊经济”经营区域及周边道路畅通、环境卫生良好。2022年1-6月,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和协管员11.37万人次、执法车辆2.99万车次,劝谕清理违规占道经营、乱摆卖行为13.66万次,责令改正7983次,立案处罚159宗,处罚金额共16.73万元。

三、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宣传载体,加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地摊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消费者保护自己的权益,引导市民群众理性看待“地摊经济”,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四、规范临时借道经营行为。通过“数字城管”、网格化管理等大数据科技手段,加大临时经营区域的巡查力度,做好流动摊贩、临街店铺信息登记等服务,引导流动摊贩、临街店铺合法经营,及时制止经营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物品的行为。2022年1-6月,数字城管系统街面秩序(包括无照经营游商、早夜市管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案件立案3127宗,办结2729宗,办结率87.27%。

五、建立投诉快速处置机制。各地城管部门建立协同监管和投诉快速处置机制,推动化解经营者和市民因临时经营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

六、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对流动摊贩一般性的违规行为,各地城管部门依法采取柔性执法、宣传教育为主,慎用处罚措施,激发市场活力。对屡教不改、违法情节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流动摊贩,依法处理,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警示。

此函。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7月27日

(联系人:韩斐,联系电话:339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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