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政协提案第20230332号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8-29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政协提案第20230332号答复的函

清城工作组: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人行天桥加装电梯的建议》(第20230332号)收悉,答复如下:

一、关于做好人行天桥使用状态的调研的建议

城管部门对已建人行天桥使用状态进行了综合调研,组织实地考察,科学论证,并研究改扩建的可行性和适用性,目前,清城区城管局已将调研建议向规划、建设部门进行了反映,为今后改、扩建或增设无障碍电梯等提供可行性建议。在日常管养方面,人行天桥每年都进行常规定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状态均为良好。

二、关于设计具有观景功能的电梯的建议

由于人行天桥建设、规划涉及自然资源、代建等职能部门,目前已建成的人行天桥,受建设时的技术及规划等条件限制,在建设时无电梯规划设计,人行天桥加装无障碍垂直电梯的建议,在短期内将难以推进。下一步,将积极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特殊人群过街需求,会同有关规划、公安交警、代建等多部门,就原规划、设计、荷载等有关问题进行综合调研,充分论证其加、改、扩建电梯事宜的可行性、安全性及经济性。另外,针对在建或拟建的有关项目,在实施人行天桥项目征求意见阶段,将结合实际,向建设部门提出合理的意见,争取新建人行天桥设置电梯或预留有关设施空间。

三、关于落实加装电梯,增强服务意识,保障电梯开放时间,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的建议

今后新建或改建人行天桥如设置有电梯,将充分听取群众对电梯开放时间的意见,在职能范围内做好电梯维护,保障电梯的正常开放。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城市建设和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的建议对我们做好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和启发,欢迎继续为我市城市建设和综合治理建言献策。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8月28日

(联系人:蓝永忠;联系电话:339600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