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079号建议回复意见的函
尊敬的盘杰良人大代表:
您在市第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动清城区乡镇入选省“百千万工程”第二批典型镇名单的建议》(第2024079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综合清城区政府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办意见,现回复如下: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百千万工程”的决策部署,聚焦“1+4+7+9+N”的建设要求,持续推动典型镇建设工作走深走实。2024年初,根据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要求,提前谋划2024年(即第二批)拟培育的典型镇,推荐含清城区石角镇及龙塘镇在内的19个乡镇进入2024年典型镇计划培育名单。2024年4月,根据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修正报送2024年典型镇、典型村培育名单的通知,初步分配我市的2024年典型镇培育名额共23个,经综合考虑全市各县(市、区)的乡镇分布及基础条件,并充分尊重清城区“百千万工程”指挥部的意愿,将清城区石角镇、龙塘镇及飞来峡镇共3个乡镇纳入全市2024年典型镇推荐名单进行上报。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做好典型镇培育建设工作,推动要素向典型镇集中、项目向典型镇集聚、力量向典型镇集结,以“典”带面推动全市乡镇高质量发展,书写美丽圩镇新篇章。结合乡镇分类及发展定位编制典型镇建设规划,对照“1+4+7+9+N”建设要求及乡镇分类建设评价指标全面梳理各典型镇短板弱项,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科学谋划项目,广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典型镇建设,积极破解资金难题,有序推动项目从“纸上”落实到“地上”,形成实物工作量,不断擦亮人居环境底色、提升风貌品质亮色、增强公共基础设施成色,逐步将典型镇建设“施工图”变为“实景图”。
感谢您对我市“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及提出的宝贵意见。
专此函达。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5月8日
(联系人:何恒,电话:339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