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政协提案第20240146号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7-23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政协提案第20240146号答复的函

董雪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建设的建议》(第20240146号)收悉,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的建议

  根据省政府2023年8月批复的《清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构建一体化城市交通网络,鼓励打造慢速出行优先的慢行系统,各县(市、区)中心城区、镇区等人口密集地区,宜结合城市规模和布局形态,适当发展“步行+自行车”、“步行+自行车+公交”等多种模式组合的慢行系统,促进短距离出行效率提升。对于清远市中心城区,结合北江、滨江、飞来湖等碧道以及城市绿道建设,形成覆盖中心城区的慢行网络和绿色廊道系统,完善步行设施建设,倡导比例适宜的步行出行,老城区及新城区等土地使用强度较高的地区,各类步行设施网络密度不宜低于14公里/平方公里,其他地区各类步行设施网络密度不宜低于8公里/平方公里。规划期内,慢行出行比例不低于65%。

  为推行绿色交通理念,规范城市道路红线与道路断面布局,市人民政府2024年3月批复了《清远市市政道路标准横断面规划设计导则》。导则明确清远市道路横断面空间与路权应向绿色交通倾斜,在满足安全性和协调性的前提下,一般按照步行交通、自行车交通、公共交通、小汽车交通、绿化及设施的优先级顺序组织道路空间资源配置。同时采取系统性措施提升慢行交通品质,塑造高品质绿色交通,如核心商业区、广场等人流较大的区域,应适当提高人行和非机动车交通设施标准;在有条件情况下,宜将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与城市景观廊道、绿色生态廊道合并设施,尽可能串联城市主要景观节点和公共空间等。

  二、关于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的建议

  为进一步完善清远市中心城区慢行系统,更好地指导清远中心城区慢行交通的规划建设,市人民政府2020年10月批复了《清远中心城区慢行系统专项规划》,中心城区共规划自行车道约2726公里、步行道约2760公里。规划明确一至三级自行车道宽度、自行车专用路单双向通行宽度控制以及一至三级步行道宽度控制,并提出自行车停放设施规划建议以及自行车道、自行车隔离带、过街带、步行道建设指引。规划到远期共设置的人行立体过街设施77座,其中人行天桥65座,人行地道12座。逐步构建“安全、连续、便捷、舒适”的慢行空间网络。

  三、关于建设样板工程,加宽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的建议

  我局在2021年制定《清远市中心城区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方案》”),为打造良好的出行环境,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试点工作方案》设定三条试点道路做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分离,试点路段分别为清城区连江路与广清大道路口至连江路与人民二路苦口(连江路段)、连江路与人民二路路口至人民二路与银泉北路路口(人民二路路段)、人民二路与银泉北路路口至银泉北路与清远大道路口(银泉北路路段),清新区清和大道和笔架路。近年来,我局以试点区域先行探索方法路子,持续推进人行道净化工作,联合多部门研究解决占用人行道红线退让范围的问题,力争做到还路于民,着力打造高质量绿色出行环境。同时,由于城市的快速发展,原有的城市道路规划建设不能满足如今的交通需求,特别是老城区部分,导致行人和非机车出行不便。公安交警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耐心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行人和非机动车安全。加宽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建议,涉及用地、管线迁移等问题,需要多部门联合开展调研讨论、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优化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建设对策。

  四、关于改善改造交叉口及出入口等无障碍设施的建议

  为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两区城管部门共完成对中心城区141个残疾人通道设置不规范交通路口的路缘石进行坡道降低、修复人行道盲道共约1362.12平方米。城管部门将继续开展排查工作,改造设置不合理的无障碍设施。

  五、关于建立连续的人行系统的建议

  在行政审批环节,自然资源部门按照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关于慢行交通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城市道路、公园广场、滨水碧道等公共空间的规划设计把关,确保将上层次规划中关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慢行交通建设的要求落实到位,持续推动城市交通绿色、低碳、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和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我们做好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和启发,我局作为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行政的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精细化、智能化综合治理,提升我市的城市综合治理水平。欢迎您继续为我市城市建设和城市综合治理建言献策。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6月19日

(联系人:蓝永忠;联系电话:339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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