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5020号建议
答复的函
钟莹代表:
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人大建议《关于建设儿童友好交通安全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综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打造畅通便捷的慢行空间,提升慢行系统连续性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绿色出行理念的普及和电动自行车的快速发展,我市非机动车出行需求显著增加,部分区域确实存在慢行空间不足的问题。对此,有关职能部门想方设法采取措施予以优化提升:一是2020年,经市政府批复实施 《清远市中心城区慢行系统专项规划》,范围为清远市中心城区,总面积约1833公里平方,期限为2018年至2035年。慢行系统的结构规划为“四廊两轴三区四环”,慢行骨架网络结构为“九横七纵”。规划中,自行车道总长约2,726公里,换乘枢纽站106个;步行道总长约2,760公里,人行立体过街设施77座;慢行休闲道524.36公里,驿站93个。截至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已建成人行道总长度297.4公里,非机动车道282.9公里,绿道(含碧道)136.6公里。二是在《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小区需预留足够的慢行空间,并将慢行系统建设纳入土地出让规划条件。三是选取清城区连江路、人民路等路段作为试点,开展非机动车道与行人通道的物理隔离和地面彩色铺装工程,通过使用不同颜色的地面材料区分非机动车道和行人通道,有效区分不同交通空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实践效果,为后续推广积累了宝贵经验。四是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优化标识标线,如在部分路段增设非机动车导向箭头、地面标识以及警示牌,强化了路权指引,提高了交通秩序,为非机动车辆和行人的出行提供了方便。
由于压缩住宅小区外绿化带涉及规划调整、用地权属、绿化保护等多方面复杂问题,需充分征求相关权益人意见,同时确保满足绿化指标和交通安全等要求,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下一步,我局将与自然资源、代建、住建和公安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齐心协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于新建道路项目,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标准》《清远市中心城区慢行系统专项规划》建设。二是持续推进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和现有慢行系统维护管理,提升慢行交通品质。对具备条件的区域,能改尽改,与相关部门积极探索通过优化绿化带布局等方式,适当拓宽慢行空间,切实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三是强化视觉区分与管理。推广使用不同颜色地面彩色铺装以及增设“非机动车专用”“行人优先”等地面标识,使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形成鲜明对比,减少人车冲突。四是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将“提升慢行系统连续性”纳入部门“十五五”规划,力争将“建设儿童友好交通安全环境”纳入“市十件民生实事”建议事项提交市政府审议,努力打造畅通便捷的慢行空间。
二、关于改善儿童安全出行环境的建议
公安、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改善儿童安全出行环境:一是强化交通安全教育。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加强交通教育,培养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二是鼓励绿色出行。引导家长选择公共交通、步行或骑行等绿色出行方式接送孩子,联合有关部门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三是优化校园周边设施。在学校附近设置交通标识和减速带,合理规划停车位,设置家长等候区,确保接送车辆有序停放。四是加强家校合作。组织家长志愿者在上下学高峰期协助维持秩序,引导学生安全过马路。五是实施错峰放学。督促学校根据不同年级分时段安排放学时间,分散交通流量。同时,按照“一校一策”工作思路,采取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强化学校门口安全管理、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五大措施”,全心用力做好学校周边交通通行秩序管理工作。目前,公安部门正与教育部门沟通,探索开放已建学校的道路退缩位置,以缓解高峰接送车流造成的拥堵状况。
三、关于增加校内交通安全课程学时的建议
市教育局赞同加强儿童交通安全教育,但考虑到学校实际教学安排,建议将“每月至少开设一节道路交通安全主题课程”调整为“每学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不少于2次,并结合学校实际教学安排系统推进”。此外,清远市青少年法治基地由市司法局统一运营管理,可按需向市司法局或市公安局进行参观预约。下一步,教育部门将持续强化校园交通安全教育,严格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儿童友好交通安全环境建设,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四、关于推进交通安全基础设施适儿化改造的建议
各部门高度重视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在学校、公园等重点区域逐步推进交通安全设施的适儿化改造:一是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结合儿童认知特点,在部分小学周边试点设置彩色斑马线、卡通警示牌等,增强视觉吸引力,提升儿童过街安全性。二是优化空间设计。在学校、公园等区域试点增设趣味壁画、互动式标语等设施,融入交通安全、垃圾分类等教育内容,寓教于乐。下一步,我局将联合教育、公安交警等部门持续优化上学路径,进一步推进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适儿化改造。
五、关于拆除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门口道路占用慢行空间的公共停车位等建议
市妇儿中心门口的道路公共停车位由中标单位依法取得特许经营权并合法经营。2024年已取消妇儿中心正门前路边的2个停车位,并增设了黄色网格标线,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经现场查看,妇儿中心正门前至路边的道路现有空间可供行人通行。由于该区域周边居民楼建设较早,大多未设地下停车位,且附近居民、单位及办事群众对停车位需求迫切,因此建议保留妇儿中心门口的公共停车位,以满足实际需求。下一步,我局计划在妇儿中心正门左侧道路增划彩色斑马线,并将正门道路往江边方向的白色斑马线变更为彩色斑马线,提升行人通行的安全感和便利性,提醒过往车辆注意礼让行人。
诚挚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儿童友好交通安全环境建设,为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更加安全、友好的城市空间。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