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8-20

关于公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各科室(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经市城管局2020年第10次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度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0年度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31日

(联系人:孙巧玲   电话:339626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2020年度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科室

决策时间计划

是否听证

1

清远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

市政管理科

2020年11月

2

《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市容和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科

2020年4月

3

《清远市燃气管理办法》

市政管理科

2020年8月

4

《清远市区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

市容和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科

2020年9月

5

《清远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

执法监督科

2020年9月

6

《清远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

市政管理科

2020年10月

7

涉及公众利益或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当听证的决策事项

相关科室

(单位)

视情况定

8

其他需由集体决策的重大行政事项

相关科室

(单位)

视情况定

视情况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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