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清新各居住区(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城管规范〔2020〕1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市居住区(单位)绿化的设计建设管理水平,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充分调动各居住区、单位的积极性,激发市民的绿化意识以及爱绿护绿行动自觉,我办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活动,并已于7月上旬由市、区有关部门颁发了通知,明确各居住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5日。现特别提醒如下:
一、清城区、清新区要求参与园林式居住区评选活动的居住区(单位),请于9月15日前向本辖区城管局提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市巩园办,联系人:陈嘉敏,电话:0763-3396503,地址:清城区银泉南路清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906室。
(二)清城区城管局,联系人:刘家惠,电话:0763-3311262,地址:清城区半环北路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室。
(三)清新区城管局,联系人:李素瑜,电话0763-5838586,地址:清新区太和镇滨江路73号园林苑首层116清新区园林和环卫管理所。
附件:1.关于印发《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城管规范〔2020〕1号)
2.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申报材料
清远市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