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的具体安排,现将我局办理行政复议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6月1日起,我局原则上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此前我局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申请人已经向我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我局继续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6月1日起对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有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我局将自收到该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送有管辖权的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并告知行政复议申请人。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原则上应当向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清远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66号,电话:0763-3379717。
三、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宣传,使人民群众广泛知晓本通告,便于人民群众找准行政复议机构,通过行政复议途径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改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通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
2.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 告
3.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6月24日
附件3
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1.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清远市司法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连江路66号司法局办公楼409室 电话:0763-3379717
2.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新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538室
电话:0763-3933796
3.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府前路3号清新区人民政府1号楼802室
电话:0763-5826804、5826805
4.佛冈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北路社会综合服务中心409室
电话:0763-4282416
5.英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英德市英城金子山大道档案楼四楼市司法局423室
电话:0763-2273122
6.阳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阳山县行政中心四路阳山县司法局三楼
电话:0763-7896233
7.连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连州市番禺路238号连州市司法局二楼
电话:0763-6616620
8.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连南县行政服务中心614室
电话:0763-8660001
9.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双龙南路司法局办公大楼二楼
电话:0763-87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