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清远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专项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7-27

清远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专项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需开展清远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项目的环境影响和采取相关环保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清远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专项规划(2021-2035)

  规划年限: 本次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规划为2021-2025年,远期规划为2026-2035年。

  规划范围清远市区,即清城区和清新区,总面积为3650平方公里。其中,清城区含凤城、东城、洲心、横荷4个街道和源潭、龙塘、石角、飞来峡4个镇,辖区总面积为1297平方公里;清新区辖太和、山塘、太平、三坑、禾云、龙颈、浸潭、石潭等8个镇和笔架林场,辖区总面积为2353平方公里。

  规划背景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开展建筑垃圾治理,提高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水平。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清远市的房地产业快速持续发展,城中村、危旧房改造等项目的相继启动,建筑垃圾在城市垃圾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然而,得到有效处理的建筑垃圾只占少数,造成了大量土地被占用,其运输和排放过程带来了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因此,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清远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清远市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无废城市”建设思路,按照省委的部署和发展总基调,以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推进建筑垃圾现代化治理工作。

  在上述背景下,为引导建筑余泥渣土进行有序合理处理,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构建科学合理的清远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编制《清远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为其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提供方针策略与实施方案。

  规划目标规划建议至2025年,建筑余泥渣土的综合利用率达到85%,至2035年,建筑余泥渣土的综合利用率达到95%。

  (二)规划组织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郑小姐                电话:0763-3396063

  通讯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南路17号  

  邮箱:qyscsglj@163.com         邮编:511515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逸仙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84110684

  通讯地址:新港西路135号中大科技园A 1005

  邮箱:yxhbgc2021@126.com      邮编:570215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规划影响范围内关注本规划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规划组织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的书面意见。


                                                                       
《清远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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