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5-01-13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法治城管建设迈上新台阶。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情况

  研究制定《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专题宣讲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考察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视察澳门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首要学习内容逐一学深、弄懂、悟透。全年党组会议学习2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专题宣讲6场、党支部“三会一课”、专题宣讲等学习161次。结合城市管理主责主业,制定《中共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专题调研的工作方案》,组织局领导班子围绕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建筑垃圾体系建设、城镇人居环境提升等内容开展专题调研,有针对性研提符合改革工作实际的对策措施,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列为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重点任务。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3次。

  (二)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制定《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促进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每位干部职工都能熟练掌握与城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完善执法制度,研究制定《清远市城管领域镇街行政执法工作指引》《清远市镇街便民临时摊点和便民广告张贴栏设置指引》《清远市圩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指引》《清远市圩镇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设置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引》《助力“百千万工程”—清远市圩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指引》等工作指引,确保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规范化;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现场讲解、微信公众号、视频滚动播放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制定《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意见》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度述职内容,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

  (二)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度重点工作谋划,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班子碰头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数据分析等工作情况,对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部署。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围绕减环节、压时限、降成本的方向,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二次统筹。对办事材料、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对工程建设类项目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并实行多部门并联审批,对审批事项的办事结果注册和签发电子证照,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2.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依托清远市一门式一网式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平台系统,将办理流程、办理材料、注意事项等一次性全部公示,支持网上申办和邮寄办理、让申请企业可以不用到办事窗口办理,进一步减少了办理时间,有效解决了企业办证难问题。

  3.积极推动“一件事”集成办理。我局积极配合市政数局利用清远市“一件事”专项服务系统,建立“水电气服务一件事”、“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等多个“一件事”服务事项;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在粤商通平台开设“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开办面包店一件事”等十项“一件事”事项涉及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让企业可以通过粤商通平台进行证照联办。

  (二)推进政府政策法规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

  1.持续完善城管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印发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清远市城市管理领域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原则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二是扎实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和涉企乱罚款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经清理,现行有效的3部政府规章和13份规范性文件均不存在不平等对待企业和涉企乱罚款的内容。

  3.持续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局官网进行公示。二是加强与法律顾问联系,联合法律顾问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合同协议、诉讼纠纷等涉法事务的“当面问诊”,为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和专业指导,防范化解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今年组织法律顾问“面对面交流”共10场次,出具法律审查意见83条。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赋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监督指导,制定《清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清远市乡镇街道承接县级行政处罚权指导目录工作指引》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镇街综合执法指导文件,配合做好镇街赋权工作。

  2.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制定《清远市城市管理领域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引导违法企业主动纠正城市管理违法行为,自觉遵法守法。

  3.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一是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2024年7月下旬,组织县(市、区)、镇(街)三级100名一线城管执法人员参加2024年清远市城市管理系统执法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二是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面向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办行政执法平台“清远粤执法”应用培训专题讲座。

  4.加强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行为治理。2024年全市城管部门共查处违法处置垃圾案件204宗,处罚款79.677万元;出动执法人员25.59万人次、执法车辆6.48万车次,劝谕清理违规占道经营、流动摊贩25.36万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1.33万宗次,立案处罚1416宗,处罚金额共31.78万元;查处燃气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34宗,执法检查处罚金额约135.47万元;排查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招牌设施2.56万个,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招牌设施1950个,已完成整治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招牌设施1912个;派出排查路灯照明3.67万人次,排查照明设施存在安全隐患7098个,已完成安全隐患整治7060个;治治理违法建设91.19万平方米(其中拆除62.99万平方米),治理进度为176.9%,提前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四)继续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力度

  1.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于法院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均安排相关负责同志出庭应诉。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作用,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规范。2024年未发生本单位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和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一是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群众投诉和信访案件。2024年我局通过信访渠道收到各类信访件81宗,累计已办结79宗,办结率97.53%。此外,通过信访信息系统接收到初次信访事项双转交件19宗,已督促办结15宗,4宗正在督办中。二是2024年通过数字城管平台立案118306宗,办104730宗,结案率88.5%。三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夯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2024年通过局官网公开城管领域信息103条,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202篇。

  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从源头上化解纠纷。一是全面贯彻实施省、市“八五”普法规划,印发《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文件,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做到立法、学法、执法、普法一体推进。二是加大城管领域法律法规社会面普法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和信任度,推动行业性、类型化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未诉。截至2024年10月开展法治专题活动4场、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场。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一)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亮点不够。近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体上有较明显提升,但主动创新意识不强,培育创造法治政府特色亮点的工作思路仍不够开阔,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政策举措的前瞻性与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一些创新性的经验做法未能很好地进行总结完善。

  (二)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现有执法力量与城管执法涉及领域标准要求匹配度不足,诸如在城乡规划、餐饮油烟等专业性较强领域,一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不足,调查、取证和定性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执法效能。违建治理、市容秩序整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支撑城市更新建设、城市品质提升不够明显,服务群众效果有待加强。

  (三)行政执法方式创新不够。信息技术手段应用不足,当前城管执法仍过于依赖人工巡查和现场处理,缺乏高效的信息技术支持,使得执法效率低下且覆盖面有限。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细化实化具体化各项任务,持续推进全市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局党组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优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等监管方式在日常工作中的运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执法信息的实时共享和高效处理;三是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高其执法能力和职业素养。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确保执法人员能够依法文明规范执法。

  (三)推动城市管理优化升级。进一步完善城管领域地方性规章制度建设,制定《清远市城市粪便收运处置管理办法》《清远市城市管理系统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基准》,推进《清远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清远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清远市公园体系规划(2021-2035年)》《清远市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高位统筹协调作用,推进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城市管理“一网统管”。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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