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3月1日至6月30日,清远市实施北江水域禁渔制度!
我市于2020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实施北江禁渔期制度,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禁渔水域范围禁止所有的捕捞作业。
实施禁渔期制度致渔民和市民朋友的公开信
尊敬的渔民朋友、市民朋友: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精神,2020年我市继续实施禁渔期制度:
一、禁渔时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范围:我市辖区内北江流域(含北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的江、河、湖、溪、涌、渠、库和水闸上下游河网等自然水域均纳入禁渔区。
三、禁止类型: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禁渔管理目标:在禁渔区和禁渔期,确保所辖的自然水域实现“船回港,网封存,证集中”,做到“江中无渔船作业,水中无渔具捕捞,市场无河鱼销售”的三无管理目标。
五、防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大家减少出门、不聚会、不聚餐、勤洗手、出门带口罩等,避免在船舶停泊点聚集。
禁渔期制度是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大家自觉遵守,一旦发现在有关水域捕捞和电毒炸鱼等行为,立即举报。
市级举报热线:政府服务热线12345、公安报警110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3218166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举报热线:
清城区:3324008
清新区:5825160
英德市:2233832
连州市:6625370
佛冈县:4270601
连南县:8660832
连山县:8736022
阳山县:7810032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