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主动公开〕
清农农函〔2020〕249号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
第20200037号提案答复的函
曾辉委员:
您提出《关于发展绿色水产养殖的建议》(第20200037号)收悉,建议分析了发展绿色水产养殖对我市水产养殖业的意义,提出了发展绿色水产养殖的主要措施和方法,现答复如下:
一、制订水域滩涂规划,优化养殖生产布局
为进一步规范水产养殖行动,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12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清远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的通知》(清府办〔2018〕67号),划定我市养殖水域滩涂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2020年根据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我局印发了《清远市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登记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养殖证发证登记工作的目标、发证的范围、发证程序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进行养殖分类管理,位于禁养区的要依法退出养殖,位于限养区的要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和养殖方式,位于养殖养殖区的做到应发尽发。以养殖证的发证登记工作为契机,加快推进我市渔业转方式、调结构,深化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渔业转型升级,提升全市渔业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推进清远市的生态文明建设。
二、转变养殖方式,发展生态养殖
为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推进我市水产业绿色健康养殖的发展,根据《广东省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实施方案》,我市结合实际,印发了《清远市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全面启动我市“五大行动”。通过该行动,在我市建立稻渔综合种养、鱼菜共生生态种养、连片池塘养殖尾水治理技术、用药减量技术、鳜鱼的配合饲料代替幼杂鱼技术和水产新品种“华康1号”示范推广点,总结系列技术经验和编制技术规范,开展示范推广,以此加快我市构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生产结构和生产方式,推动我市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
三、开展江河增殖放流,调整自然生态结构
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我市高度重视江河的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恢复生态平衡,努力实现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8月6日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以“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江河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青鱼、草鱼、鲮鱼、鲢鱼等品种鱼苗220多万尾。2020年我市计划在北江流域放流鱼苗1800多万尾。江河增殖放流活动,有利于维护北江流域江河鱼类的多样性,对改善北江水域生态环境、推进渔业资源修复起到显著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继续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绿色水产养殖,不断优化渔业结构,着力打造绿色生态渔业,致力做好“绿水青山 就是金山银山”文章,大力发展健康、安全、高效的养殖新模式,促进清远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广和应用生态友发型的养殖方式。
二是切实加大渔业资源保护与增殖放流工作等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水生生物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增殖放流促进渔业资源养护与生态修复的良好氛围。同时大力打击电、炸、毒、鱼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好我市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渔业健康发展。
诚挚感谢您对我市水产养殖业的关心和支持。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1日
(联系人:周彩杏,联系电话:3362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