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0年非畜牧大县畜禽规模养殖场
粪污治理项目实施单位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非畜牧大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清农农函〔2020〕276)要求,9月15日,我局委托清远市农业企业家协会组织专家组对8家申报企业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资料评审。经局党组研究,确定英德市石灰铺镇归往养殖场(100万元)、清远市清城区江埗养殖场(200万元)、清远市溢珈畜牧养殖有限公司(100万元)、英德市东华镇兴隆养殖场(100万元)、广东大广兴畜牧有限公司(200万元)、清远市宏泽畜牧养殖有限公司(100万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光荣家庭农场(100万元)等7家企业为2020年非畜牧大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实施单位。现将上述实施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2日至9月28日(7天)。
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清远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科
联系人:李彬
联系电话:3377500
电子邮箱:xm3377500@163.com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