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主动公开〕
清农农函〔2020〕301号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七届四次
会议第20200014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清远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依法规范农村建房 建设清远美丽新农村》(第20200014号)收悉,经综合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了《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20年6月23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在2020年9月1日施行。这部法规将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地方立法形式予以制度固化,为我市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加强我市村庄规划和建设管理活动提供政策依据和法律支撑,同时也将为我市在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村庄规划内容和标准不一、实际可操作性不强、规划经费有待落实以及空心村、一户多宅、违建乱建突出等提供了必要的指引。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从2019年起开展全市村庄规划全覆盖工作,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需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行政村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村庄规划工作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我市正在积极开展省级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工作,目标是形成一批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与建设项目落地需求衔接、与农民意愿诉求衔接的“多规合一”、紧密结合农村发展实际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提炼一批村庄规划优秀案例经验,为下一步全面开展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探索可复制推广的方法路径,并初步构建从解决村庄规划布局到提升景观风貌的村庄规划设计体系。
同时,在处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上,市自然资源局将在以下几方面开展相关工作:一是进一步对我市村民乱占耕地建房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要求各地分解排查任务,落实排查责任,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以及镇、村、村小组,逐村逐户调查核对建房情况,形成问题排查台账,做到底数清、分类清、情况明。二是分门别类处理农民建房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尊重历史、方便群众、妥善处理、逐步规范的原则,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建房申请资格的建房户及时补办用地手续,经地类确认为农用地(耕地)的应先补办农转用报批后,再补办用地手续。对历年来的城市拆迁、重点项目拆迁等符合建房条件未批先建的,属符合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并补办相关手续;对其他正常性农民建房,在补办用地手续前,必须按现行规定立案处理。三是加强巡查及违法用地查处力度。建立自上而下、部门联动的土地巡查制度及执法体系,充实基层执法力量,避免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出现巡查不到位、制止不及时、政府不主导、移送法院不受理、拆除不执行等现象。
二、为加强农村建筑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清远市住建系统2020年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强农村建设工程施工报建管理,将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含500平方米)的农村建筑工程依法纳入《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管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同时,要求加强对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建设管理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督促项目建设的各方主体从严从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质量安全巡查,真正把管理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确保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
为提升我市农村住宅设计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面向社会开展清远市农村住宅设计优秀方案征集活动,发动市内外的设计单位和设计师来为清远村民建房服务。目前,正在进行《清远市农村住宅设计通用图集》印刷工作,预计印刷1515套,每套6本,合计9090本,即将印发送至各镇村供村民免费选用。今后,村民新建住房或改造,都可以到各镇、村委会翻阅《清远市农村住宅设计通用图集》或登录市住建局官方网站,搜索《清远市农村住宅设计通用图集》,直接下载图集。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建村〔2019〕19号)等文件精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全市9个试点村已结合当地特色及实际情况完善了村内硬件设施、制定了特色产业政策、开展了特色文化活动。英德连樟村、活石水村被住建部评为“共同缔造”活动第一批精选试点村,活动成效显著。继续指导县(市、区)推进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工作。截至目前,清远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传统村落共31个,共有历史建筑177处,历史文化街区两片(省政府待批)。
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将清远打造成为粤东西北“入珠融湾”先行市、具有生态和主题公园特色的国际化旅游城市、全省绿色生态发展示范区、乡村振兴发展示范区、全国破解城乡二元结构试验区(“两市三区”)奋斗目标,主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打造乡村旅游品牌,助力乡村振兴。目前全市有乡村旅游点120多个,农家乐650多处,乡村酒店(客栈)、民宿640多家(其中精品民宿26家)。推报连山蒙峒、阳山秤架为第三批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与市发展改革局联合推报英德河头村、清新下迳村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其中河头村已人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公示。完成7个村的第二批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认定和5条“第二批广东省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核查,并报省认定。
(二)强化宣传,努力提升我市文化旅游品牌知名度。一是围绕树立和宣传我市“山水名城·岭南绿都”文化旅游品牌,编制了新的文化旅游宣传地图、美食地图等资料;二是整合宣传资源和力量,借助内外主流媒体、互联网等载体,大力开展立体化、组合化、系统化宣传推广;三是克服疫情影响,实施“周末放松去清远——老广清游”黄金游线规划设计及线路体验和旅游营销推广活动,盘活我市乡村旅游。
(三)强化政策指引,推动科学发展。坚持把乡村旅游作为全域旅游发展的重点内容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政府引导和政策指引,推动乡村旅游科学发展。一是我市出台了《清远市创建广东省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并把乡村旅游作为创建工作重要内容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完成了《清远市旅游资源调查报告》和《清远市旅游发展空间规划(2019-2035)编制工作,为各地科学开发乡村旅游资源、打造差异互补乡村旅游产品从宏观上提供科学指引。三是各县(市、区)结合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在出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编制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乡村旅游发展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如清城区、清新区分别出台了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方案;英德市制定了《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英德市打造全国休闲旅游目的地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9-2021年)》;连南县制定了《连南瑶族自治县旅游民宿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阳山县出台了《阳山县“三个全域两大攻坚”“五位一体”县级示范片建设项目奖补办法》、《阳山县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奖补办法(试行)》等针对乡村旅游发展的奖补政策,并配套制定《阳山县农家乐建设指南》《阳山县乡村民宿建设指南》《阳山县旅游服务中心建设指南》等相关建设指南,等等。通过市、县两级制定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促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府引导和政策保障。
四、市农业农村局围绕乡村风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方面,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实施连线连片风貌提升行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新农村连片示范区、乡村振兴样板区、全域旅游示范区等行动一体推进,突出农村历史文化底蕴和产业发展,率先在四沿(沿主要交通要道、省际边界、重要风景区、城市郊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乡村振兴样板区等区域连线连片打造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引领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工作。在美丽乡村创建行动中,落实农房建筑风貌管控的要求,对于整洁村,要求县(市、区)对无人居住的危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进行拆除;对于示范村,建立以“一户一宅”为基础的农房建设管控制度机制,完成农村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引领推开面上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工作;对于特色村及以上等级的美丽乡村,整村推进农房立面改造,农村住房应外观整洁、建设有序、管理规范,建筑风貌和谐美观,乡村风貌提升整体效果显现。二是深入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扎实推进阳山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8个示范镇,95个示范村的建设,打造一批“样板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点到线、由线向面、由村向镇拓展。今年年底,示范县、示范镇所有行政村基本建成美丽宜居村,示范村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标准,打造一批特色精品村。三是全面启动美丽乡村精品线路创建工作。针对当前我市美丽乡村建设零星分布、未形成规模效应的问题,今年以精品线路建设为着力点,凸显产业特点和乡土特色,坚持“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并重,着力将精品线路建设成为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美丽乡村示范区。按照村点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洁净的总体要求,突出对“沿交通线”、“沿省级边界”、“沿景区”、“沿城市郊区”示范创建的部署,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点到线、由线向面、由村向镇拓展。沿线主要是绿化、彩化、香化,对重要节点进行景观小品塑造,对可视范围房屋外立面进行改造,并对设施小品、公共休憩空间、停车场、公交站点等配套设施进行建设。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建设主题,每条精品线路重点打造若干个各具韵味的示范村和精品村。注重资源统筹整合,发挥各地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示范片、新农村示范村的优势,在原有基础上进行规划打造和提升,连线连片打造亮点,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2条以上美丽乡村精品线路。
《依法规范农村建房 建设清远美丽新农村》(第20200014号)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参考,下一步我市各有关部门将结合实际再作深入研究,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建设清远美丽新农村。
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依法规范农村建房、建设美丽新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为提升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4日
(联系人:崔伟平,联系电话:337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