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0001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市农业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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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

20200018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水利局:

我局对市政协七届会议《关于破解城乡供水二元结构,加快推进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建设的建议》(第20200018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农村集中供水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21号),结合清远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积极发挥美丽乡村建设的牵头抓总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在切实推进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建设上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截至2020年上半年,全市纳入乡村规划建设的自然村共14841个,已完成集中供水建设的自然村14724个,覆盖率99.21%。其中清城区1766个,覆盖率95.98%;清新区2889个,覆盖率99.38%;英德市4571个,覆盖率100%;连州市1426个,覆盖率99.86%;佛冈县766个,覆盖率98.08%;阳山县2247个,覆盖率100%;连南县581个,覆盖率98.64%;连山县478个,覆盖率100%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以清远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整合资源,切实增强农村集中供水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全面推动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优化。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高位推进。落实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进行集中攻坚,以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为抓手,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作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突破口和首要任务,督促各地加快尚未实施集中供水的自然村要尽快开工建设,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解决农民群众生活用水问题。

         (二)整合涉农资金,加大财力投入。一是统筹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推进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并将农村集中供水纳入美丽乡村创建考核标准,压实政府层级部门责任,激发自然村创建美丽乡村的热情。二是通过涉农整合资金,加大财力投入,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县镇村集中供水设施或配套管网建设,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巩固提升。三是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充分利用省定贫困村建设专项资金,全面完成全市261省定贫困村3283个自然村的村村通自来水全覆盖的基础上,借力地方债券重点投入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的政策增加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饮用入户率和水质达标率。

         (三)健全管护制度,加强农村基层治理。一是注重突出农民主体地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理事会和新乡贤的先锋模范作用,撬动群众共同参与维护农村公共设施或供水配套管网的积极性二是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发挥村民自治作用。通过建立激励或奖补机制,完善村庄后续管护制度,村庄管理事权交给村民,让村民自己议自己管,培养农民工匠,激发农民群众自己动手建设和管护美丽家园的热情。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01012


(联系人:黄志恒,联系电话:336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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