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0004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市农业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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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

2020004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委宣传部

        我局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关于推动我市乡村“大喇叭”工程建设的建议(第20200041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目前我市农村“大喇叭”工程建设现状

虽然当今社会通讯技术发达,人们获取各种社会信息非常方便快捷但是在广大农村,特别是比较偏远的山区地区,还有许多上了年纪的村民、老人和孩子,他们接受和了解新东西、新技术、新思想的能力弱,乡村是“大喇叭”是解决这些困难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但是,在一些基层乡镇并没有认识到乡村“大喇叭”的独特作用,觉得这人东西是过去通信不发达的产物,已经过时了,没有必要再搞这些过时的宣传工具。因此,乡村“大喇叭”处于退休和半退休状态,没有发挥其在新时期的应有作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大喇叭”宣传作用,将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文明和谐乡风等纳入美丽乡村创建内容,广泛宣传、实施“清远乡村文明十二条”,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农村文明新风尚,开展文明镇村创建活动。同时,把平安法治村创建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前置验收条件,以深入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法治观念,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通过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完善乡村“大喇叭”设施,并赋予共新的功能,切实满足广大村民群众日常获取新信息、新政策和新思想的需要。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地通过乡村“大喇叭”滚动宣传有关防控知识,为广大农村地区实施分区分级防控和网格化防控疫情起到了关键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加快补齐乡村文化建设短板,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结合文明村镇创建,继续坚持高位推进,增强对“大喇叭”工程建设的认识,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相关的设备设施,创新方式使“大喇叭”工程成为农村法规宣传和农技信息宣传的“利器”。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优先购置乡村“大喇叭”相关设备。市、县两级财政每年拨出专项经费支持镇村广播室和控制中心的建设,应配尽配乡村“大喇叭”及相关硬件设施。同时,充分保障乡村“大喇叭”日常正常运转和维护经费,配齐配足乡村“大喇叭”工作人员,加大广播播放人员业务培训,并制定日常工作制度,真正保障乡村“大喇叭”日常正常工作运转。

(二)全面增加广播内容,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需求的原则,制定日常播放内容表,坚持按表播放。因地制宜播放当前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包括最新法律法规、党的重要会议精神、惠农支农政策、扫黑除恶等内容。坚持定时广播天气预报、禁毒禁赌、森林防火、防疫防病、移风易俗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最新内容。同时,根据群众喜好,有针对性地广播音乐、戏曲、小品、农技知识等内容,全面丰富广大村民群众日常精神文化生活。

(三)科学安排广播时间,充分尊重村民群众日常作息规律。在充分尊重村民群众作息规律的基础上,合理调整每次广播时间,坚决做到乡村“大喇叭”不扰民、不烦民。坚持用老百姓听得懂、听得明、能理解的当地语言进行广播,真正让乡村“大喇叭”成为村民群众离不开的宣传员、服务员和开心果。同时,科学合理安排广播时段,集中安排在早上、中午腋下午三个时段,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生活作息规律。

    (四)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乡村“大喇叭”长年高效运作。一是实行乡村“大喇叭”播放镇村联动,保证除镇广播室外,各村委会和村小组都能通过乡村“大喇叭”广播突发事件、紧急通知和重要情况。二是保证乡村“大喇叭”能随时播放村委会和村小组会议通知、紧急汛情、火情和日常工作安排等内容,切实方便村干部和村民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使乡村“大喇叭”真正成为宣传党的最新方针政策的喉舌、传授科学知识的平台、倡导移风易俗的讲堂、守护农村千家万户的“警铃”。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01012


(联系人:盛争波,联系电话:1341655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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