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数字
农业应用推广基地建设项目入库
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数字农业应用推广基地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农计〔2020〕61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落实。
一、申报主体
申报指南的申报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建设单位为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产业所属部门确定建设单位)。
二、申报时间
各项目申报单位须在2020年10月21日前完成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项目代码,并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填报项目。
三、书面材料
各项目申报书面材料一式四份,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汇总本地所有申报项目,并于2020年10月21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必须包括:
1.申报函(县级人民政府盖章);
2.申报项目汇总表(县级人民政府填写);
3.项目申报书;
4.其他附件材料。
四、材料报送地址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3号市机关办公楼3号楼706室,联系人:黄健,联系电话:3361220
五相关项目咨询联系人
淡水鱼养殖领域项目联系人:邓智杰,电话:3362364
设施种植领域项目联系人:邓诗礼,电话:3376620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