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开展红火蚁统一防控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省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红火蚁统一防控行动的通知》(粤农防指〔2020〕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农作物病虫防治条例》赋予的职责,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把红火蚁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2020年秋季和2021年春季红火蚁统一防控行动的组织领导。要统筹资金,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力度,及时采购防控药物物资,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清远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职责分工和人员设置的通知》(清农防指〔2020〕1号)的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红火蚁防控工作。
三、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利用好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红火蚁防控资金,尽快采购红火蚁防治药剂,组织开展红火蚁防控有关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红火蚁防控工作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
清远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
防控指挥部(代章)
2020年10月27日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 黎志毅,电话:3362716,邮箱:qyzbzyk@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