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主动公开〕
清农农函〔2020〕366号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
第2020006号提案答复的函
梁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清远市农村人口回流的建议》(第2020006号)收悉。经综合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五个振兴”,加快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吸引高素质农村人口回流,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一、健全完善相关人才政策,加大农村人才扶持力度
一是强化高素质人才引育。2018年8月,我市印发《清远市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意见》(清发〔2018〕13号),其中特别就我市北部等民族地区提出了针对性的人才扶持项目。对新引进到我市北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实行奖补,其中博士研究生每年补助6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补助4万元,本科毕业生每年补助2万元,补助期为5年。适当降低门槛支持在职人才自我提升,对我市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晋升为高级技师或取得博士学位,由市财政一次性补助5万元。其中对在北部地区工作的,晋升为副高职称或取得硕士学位的,由市财政一次性补助3万元。鼓励专技人才到乡镇就业。对新进入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或高级技师,按南部县(市、区)乡镇3万元、北部县(市)乡镇5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岗位补贴。2019年底,我市首次开展“人才高地”政策的资助申报,以上3项共133人拟获得资助资金368万元。
二是优化少数民族人才补助。2015年11月,我市出台《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少数民族县区高端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5〕70号),对在少数民族地区事业单位工作的高级职称以上专技人才发放1000元/月的岗位补助,实施期限3年。3年来共发放了407人次的岗位津贴,市级财政共支出328.23万元。至2018年12月30日,该《实施方案》到期失效,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我市对《实施方案》进行了重新修订,形成新的《清远市民族地区高端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补助实施方案》。今年3月23日,《清远市民族地区高端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补助实施方案》(清人才发〔2020〕2号)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正式印发,补助范围扩大到我市全部民族地区。
三是激励补助人才扎根老区。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221号)精神,为加大向艰苦边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人员的待遇倾斜力度,进一步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流向基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从2015年1月1日起,对粤东西北地区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省、市、县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粤东西北地区乡镇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四是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力度,着力培育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于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我市自2015年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从试点示范到整市推进开展,目前已累计投入中央资金1368万元,截至2019年累计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4466人次;2020年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797人,目前培育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二、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为人才回流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大力发展乡村产业。近年来,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的热情高涨,资源要素城乡双向流动增多,我市充分发挥农村资源、生态等优势,加快推进产业振兴,积极引导人才、资本、技术下乡,农村涌现出一波又一波的创业热潮,包括企业家、大学生、退役军人等积极返乡创业,这部分人素质较高,成为了带领农民致富、推动乡村振兴的生力军。我市持续推进农业“3个三工程”,并安排了专项扶持资金,重点用于扶持茶叶、清远鸡、柑橘等支柱产业和若干特色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品牌推广等。返乡创业从传统的特色种养,逐步拓展到高附加值的加工流通、休闲旅游、乡村服务、电子商务,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领域延伸。为保障农业农村建设用地需求,更好地促进农村人口回流,吸引科技人才共建新农村,我市今年已预安排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483亩、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计划指标600亩,合计共1083亩专项用于乡村振兴及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占省预安排指标总量4823亩的22%,做到应保尽保。在清城区、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等重点地区选取了10个条件较为成熟的乡村旅游和现代农业项目作为2020年清远市点状供地试点项目,加强点状供地政策支持,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二是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返乡创业人员成立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发展特色农业种养、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业态。目前全市共培育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82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45家;农民合作社5294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4家、省级示范社87家、市级示范社293家;家庭农场4561家,其中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16家。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多种形式带动农户30多万户。
三是大力改善乡村风貌。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创建、“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生态宜居美丽示范村、示范镇、示范县创建工作,指导镇、村深入挖掘当地原有建筑风格特色,提炼当地历史文化建筑元素,按照尊重自然、传承特色的原则,继续加强已有农村建筑的风貌管控,加大农房外立面整治进程。通过加强农村建筑工作安全质量管理、编制通用图集、推进农房外立面整治、开展“共同缔造”试点村建设、开展历史建筑及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工作,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人口回流。
三、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一是建立和完善全市项目招商“一盘棋”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招商引资统筹作用。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考核机制,重新制订了《清远市2020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设置分解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并将2020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至各县(市、区)、两大园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将考核重心转移到招商项目实际落地和实际完成投资等指标,激发各地、各园区和各职能部门开展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形成全市合力招商的良好态势。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积极引进专业领域的优质项目。
二是积极引进重大项目,开展精准招商。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对接中巴科隆总部经济、广东海大集团等50多个项目,实地考察了ESR易商集团、浩鲸科技等一批项目,并签订投资框架协议项目4个。上半年,全市新引进招商引资项目78个,合同投资金额约258亿元。着力以产业带动就业,以产业带动乡村发展,留住常住人口,吸引农村青壮年人口回流。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聚焦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农业“3个三工程”,建设大基地、瞄准大市场、培育大品牌、构建大流通、服务大湾区,力促一批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和重大平台落地见效,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吸引更多优质农村人才回流。同时,加强职业教育与培训,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30日
(联系人:黎琼,联系电话:337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