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农农函〔2021〕68号
广东省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农农办〔2021〕4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种业工作。种业是农业生产的重要要素,关系到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种业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完善种业队伍建设,提高种业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加强清远麻鸡、清远乌鬃鹅国家级和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场建设,落实各项保护政策,尽快落实阳山鸡遗传资源保护主体,加快完善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体系。
三、加大种业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做到依法治种。落实放管服精神,优化办理流程,依法办理农作物种子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检查和种畜禽监测,加大种业监管工作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种业健康发展。
附件: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农农办〔2021〕43号)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2日
(联系人:卢刚 ,联系电话:336271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