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1000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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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

2021000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发展改革局:

    我局对市政协七届会议《关于打造城乡融合发展样本的建议》(第202100082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近几年,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抓住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的重大契机,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方向,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为抓手,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立足生态发展区功能定位,加快“入珠融湾”,着力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方面取得了初步成绩。一是强化统筹谋划,明确改革工作重点。对照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改革试验任务,确定清远片区改革的“1221”工作思路,即突出改革1条主线,抓住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2个关键,建立以探索乡村振兴为主要内容的“连樟标准”和以探索城乡融合为主要内容的“广清一体标准”2类标准体系,建设1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按照“一张蓝图”推进清远城乡融合发展工作。二是强化先行先试,打造发展样板。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过的英德市连江口镇连樟村为核心,推进连樟样板区(三镇一场)建设,着力打造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的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连樟标准”;按照乡村振兴二十字总要求,选定清城区源潭镇新马村等6个区域作为清远市第一批乡村振兴样板区,着力打造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集聚“五个振兴”的乡村振兴样板区三是强化补齐短板,增强发展活力。紧扣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试验任务积极谋划,努力在人口迁徙便利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产业发展融合化、农村土地改革精准化等方面先行突破,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

    虽然我市探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对比中央和省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工作部署,抓住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机遇,着力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方面积极为全省、全国探索积累有益经验。

    一、实施农业产业“五大一深化”战略,推动城乡产业融合化发展

    以深加工和数字化为抓手,建设农业大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大流通平台,打造清远农业大品牌,面向大市场,服务好粤港澳大湾区,推动清远农业产业振兴。一是深入实施农业“3个三工程”,加快构建“3+3+X”产业体系(蔬菜、水果、茶叶三个种植产业,清远鸡、生猪、桂花鱼三个养殖产业,X个地方特色产业),不断健全以“清远农家”为龙头的品牌体系,打响清远鸡、英德红茶等一批“清字号”农业品牌,力争打造五十亿、百亿产业。二是高质量建设好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继续申报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力争今年新增2-3个,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县域全覆盖的基础上,打造跨县集群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三是加快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清远配送中心、中央厨房集中加工生产基地等项目建设,力争今年新增5-8个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产品加工企业。四是鼓励各地大力招商引资,引进有实力有情怀的大企业、知名企业引领农业农村转型发展,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五是加快推进数字农业、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数字清远·三农先行”战略,与中国电信、华为等加强合作,推动5G+AI农业试点项目,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应用,广泛动员农业企业加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信息化平台

    二、探索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优化农村土地资源要素配置

    引导我市各地用好试点政策,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发挥市场在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城乡要素的合理流动与配置,促进清远乡村产业发展和各项建设。一是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引导农民以多种形式整合农村承包地,解决细碎化问题,促进承包地连片集中。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耕作条件。加大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投入和支持,加快构建政府鼓励、财政奖补,企业参与、社会投入,农民主体、依法有偿的土地流转新机制支持村集体通过托管、代理等形式统筹整合本村土地资源,加快推动农村承包地经营权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连片流转,推动农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领办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闲置宅基地使用权等土地资源入股参与合作。二是积极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近期优先在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探索积累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经验。加快开展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按照“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在农民自愿的条件下适度集聚居住,腾退富余的宅基地。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使农民闲置的宅基地和房屋变成可交易的资产。出台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具体措施,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规范宅基地利用主体、利用模式、利用机制等。积极探索创新宅基地使用方式,激励优秀人才和城市“乡贤”落地乡村,引流人才、资本参与乡村振兴。三是积极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通过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增加农民土地收入保障村产振兴产业发展用地提升农村土地治理水平。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进一步推进“点状供地”灵活用地模式。结合改革推进,有序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合理安排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和公共配套用地的数量结构和空间布局。依法有序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围绕解决好“谁来入市、哪些地入市、怎么入市、钱怎么分”四个核心问题,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三、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一是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突出抓好农村“三线”“两违”建筑、破旧泥砖房和田间窝棚整治,在“四沿”区域全面开展净化、美化、绿化“三化”工程。加大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因地制宜打造农村“四小园”。深入实施清远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在27条美丽乡村精品线路的基础上,整县整镇整村打造具有岭南特色的乡村风貌示范带,今年全市打造23个整县美丽乡村风貌带,各县(市、区)建成12个整镇美丽乡村风貌带,各镇建设35个整村美丽乡村风貌带。二是启动美丽圩镇建设,各地要及早谋划城镇和村庄建设,合理定位城镇功能,把乡镇建设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镇村同建同治同美。探索建立健全长效管护和运行机制,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力争今年年底全市村庄保洁覆盖面达100%85%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60%以上行政村达到省级美丽宜居村标准。三是大力发展美丽经济,支持农户、村集体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乡村民宿,培育发展乡村旅游、生态康养、研学科普、农耕体验等新业态,推动美丽乡村转化为美丽经济。积极打造美丽乡村精品旅游线路,继续创建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镇)。

    四、推动人才“上山下乡”,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大力实施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工程,加快高素质农民培育,让农民拥有一技之长。深化与知名院士和专家团队的合作,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用好人才驿站、农村专家联络站等载体,努力引进农业高端人才发挥省职教城技能人才“高地”作用,大力实施“起航计划”“领头雁”农村创业青年培育工程、乡村专业人才培育工程等,壮大农业人才队伍。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527


(联系人:李日军,联系电话:338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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