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农业农村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1024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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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农业农村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

20210241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市场监管局:

我局对市政协七届会议《关于做好食品安全生产和销售保障的建议》(第20210241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为着力推动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战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的有效途径,推进我市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努力从生产源头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建立健全规划方案,搭建农产品品牌保障平台

一是强化政府引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标)”发展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纳入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性投资项目建设重点,并作为考核和评价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龙头企业、农业名牌产品等建设项目的关键指标。二是落实鼓励扶持奖励。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制订印发了《清远市《2019年清远市农业“3个三工程”专项发展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及《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清远市农业“3个三工程”市级专项扶持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清农农函[2019]680号)。明确设立了“农业品牌推广”专项扶持资金,为品牌建设提供了保障资金。

二、完善监管体系建设,狠抓源头监督管理

为统筹抓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印发《2021年清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根据我市区域划分,对全市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实行分级分类的网格化管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上下贯通、立体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对纳入追溯管理平台监管范围的经营主体实行监管全覆盖。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要求生产经营者100%使用农产品合格证,切实加强源头监管。完善国家、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做到对农产品监管工作底子清、情况明,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

三、提高农产品的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品牌创建管理

确保在农产品建设各环节、各阶段都置于严格有效的监督之下。要抓好农产品生产源头管理,强化对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投入品使用的监管。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包装、储运、保鲜、流通、销售等各环节的全程质量监管检验检疫,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品质和安全。建立产品质量识别标志,大力推行产地标识管理、产品条形码制度,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打牢农产品品牌发展基础。积极寻求农产品的差异化,跳出产品同质化去寻求产品差异化,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和偏好,推动农产品竞争模式转变,提高农产品营销效益。

四、严格准入把关,加强人员培训

一是严格执行制度规范。坚持用标准说话,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把标准贯彻到检查、审核等各环节,责任落实到检查员。二是强化体系队伍培训。积极参加国家、省级开展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由于受疫情的影响,上半年年我市共参加线上举办的国家、省级绿色、有机农产品线上培训班达200多人次。

五、强化证后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

一是落实企业年检制度。每年都对所辖区域内的“三品一标”经营主体开展年度检查。二是加大质量监督抽检。对复查换证(续展)产品实行100%检测和现场检查,并要求县级农业部门也将“三品一标”纳入地方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范围。三是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春节、中秋等重大节假日,加强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农产品交易场所的“三品一标”专项检查和标志规范使用检查。四是建立健全淘汰机制。对现场检查中发现不符合以及不能按标准生产的“三品一标”企业,坚决实行淘汰退出机制,提升我市“三品一标”品牌的公信力。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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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菊玲,电话:3380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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