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021000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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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

2021000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委组织部:

    我局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0210001号提案《关于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强化党组织对农村集体组织的领导,并以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作为重要抓手,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

   一、加强党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健全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我市各地农村普遍建立了村、组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逐步落实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强化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今年初,按照市委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安排,我市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引导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顺利完成了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完成率达100%。通过换届选举,选优配强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健全了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有效提升了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重要抓手,发挥党组织在农村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出台了《清远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励办法(试行)》,支持各村在集体经济稳定增长的前提下,提取相应比例的收入用于奖励村干部,激发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狠抓集体经济发展。引导基层党组织带领农民群众整合土地资源,通过“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基地+农户”“公司+农户+基地”等模式,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通过近几年大力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我市已全面消除了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2020年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的行政村达95%以上,集体经济强村占比29.8%,比上年增长4.3%。通过带领群众发展壮大村、组集体经济,农村基层党组织整体素质能力和威望明显提升,涌现出了英德市连樟村陆飞红、清新区下迳村小组邹瑞文等一大批优秀的村、组两级党组织书记,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领路人”。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不断健全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和集体经济组织员和培训,提升其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等方面的业务水平,因地制宜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清远乡村振兴。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72


(联系人:李日军,联系电话:338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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