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农农函〔2021〕166号
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东
省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农村创业创新环境,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加快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持续拓展农民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现将省农业农村厅等9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2021〕14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农业农村厅等9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2021〕147号)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教育局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清远市财政局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清远监管分局
2021年6月30日
(联系人:伍子蘅,联系电话:337033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