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主动公开〕
清农农函〔2021〕195号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
第2021007号提案答复的函
徐文婉委员:
你提出的《吸引青年人才 助力乡村振兴》(第2021007号)议案已收悉,经综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贯彻落实返乡创业扶持政策。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和《印发清远市关于支持各类人员返乡下乡创业的意见的通知》,对返乡创业人员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创办、经营乡村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返乡创业人员,落实相关创业扶持。二是制定出台了《清远市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的若干规定》(清人才发〔2020〕1号),对到清远自主创业满3年、纳税10万元以上、带动10人以上就业,且一直担任法人的大学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10万元,2020年全市共发放2笔创业补助,累计奖补20万元。三是制定出台了《清远市市级就业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通过二次配套补助,加大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和创业孵化补贴力度。2020年全市共发放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奖补资金累计2158.20万元。四是制定出台了《清远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清人社〔2020〕27号),将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农民列入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扶持对象,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不受3年初创企业限制,符合条件的最多可享受3次创业担保贷款。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笔共3837.5万元。五是积极搭建创业项目落地载体平台。加快创业载体建设,形成了一批能满足创业创新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和孵化能力的新型创业服务载体平台。目前,全市成功创建创业孵化基地14家,其中省级2家,市级5家,县级7家,累计进驻企业1799家,带动就业8457人。六是加强精细化就业创业服务。对于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从事涉农创业的,优先推荐参加定制式培训和免费技术指导,优先安排享受农业补贴和项目支持。对返乡下乡人员通过提供就业、带领发展产业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的,按照规定享受扶贫资金支持。七是举办创业创新大赛。2016至2020年,全市已举办四届“创业冲锋号”创业大赛,赛事内容、参赛项目、补贴奖励额度等不断升级,全市创新创业氛围不断增强。推荐3名返乡创业青年参与省农业农村厅等省直部门举办的2021年首届“建行杯”农业创业创新大赛。
二、鼓励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有意愿从事农业的返乡人员,加强业务指导,鼓励其创办、领办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助推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对于成功认定为市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的给予奖补。2019年至今,全市累计发放农业经营主体创强示范奖补资金650万元。
三、加强返乡人员创业创新技能培训。我市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开展“粤菜师傅”、“农村电商”、“乡村工匠”、现代服务业、涉农专项能力等培训,落实省级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5家省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5家省级“粤菜师傅”技能大师工作室,10家市级“粤菜师傅”乡村示范性基地,连续三年举办清远市“粤菜师傅”技能大赛,以赛促进、以赛促训,组织“粤菜师傅”各类主题培训达16655人次。结合“青苗培育工程”“头雁工程”,引导高职院校开展涉农培训,依托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培训农村干部、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产业服务团队。2021年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1170人,目前培育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四、营造鼓励支持返乡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通过电视新闻、宣传小册子、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宣传返乡创业创新,鼓励返乡人员敢于创业、积极创业、勇于创新,支持更多的有志青年加入到返乡创业创新队伍中,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返乡创业创新、广泛支持返乡青年创业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市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加大对返乡创业创新人员的支持力度,一是继续开展“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以及高素质农民培训等提升项目,不断提高返乡创业创新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二是整合资源,建设一批返乡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让更多返乡创业人员接受专业指导,助力创业创新项目扶持一批、孵化一批、成功一批;三是开展创业创新大赛,鼓励各类农村创业创新人才参加大赛,充分展示各类农村创业创新优秀项目和实践成效,在全市营造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增收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推动我市“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30日
(联系人:高腾,电话:337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