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主动公开〕
清农农函〔2021〕197号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第七届会议
第20210024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彦斌委员:
您提出的《我市要尽快完善五年过渡期扶贫政策》(第202100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圆满完成了脱贫攻坚任务,接下来的工作重点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您的建议恰逢其时,对我市下一步工作提供了参考,我们将认真采纳,感谢您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一、关于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的建议
脱贫攻坚期间,我市建立起防返贫预警监测机制和群众报贫机制,采取自上而下监测与自下而上申报相结合的动态监测方式,筑牢返贫致贫防线。一是搭建线上监督平台,建立防返贫预警机制。扩充原农村基层“微监督”平台,对接政府扶贫数据库、三资交易管理平台等系统,依托“清远廉信”公众号,加载返贫预警监督功能,搭建集党委、政府管理、职能部门监管、纪检监察监督、群众监督四位一体的“微监督”综合平台。目前,我市53647户122521名脱贫人口和1021户3821名边缘人口均已纳入防返贫监测范围,并根据各项政策标准与群众实际情况分类实行重点监测。二是搭建线下申报平台,建立群众报贫工作机制。市、县、镇、村四级搭建起群众申报贫困户的平台,设置群众电话报贫或网络报贫渠道,实现困难群众报贫一键通,并参照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实施帮扶。目前在全市设置了1202个群众报贫电话和9个网络报贫平台,畅通群众报贫渠道。
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一是健全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持续跟踪收支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并定期核查,及时落实帮扶政策,实现动态清零,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二是稳定现行帮扶政策体系。将“十四五”时期作为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行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三是实施分层分类帮扶。在精准识别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基础上,根据监测对象的致贫返贫风险类别和发展需求开展针对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实施开发式帮扶,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等帮扶措施,促进困难群众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统筹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开展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二、关于稳定现行帮扶政策体系的建议
接下来,我市将把“十四五”时期作为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一是积极稳定兜底救助政策。持续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分工作责任,防止松劲懈怠。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不断优化产业、就业、金融、消费帮扶等措施,推动扶贫发展类政策向乡村振兴发展类政策转变,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与适度倾斜。二是继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我市“粤北石灰岩特困地区和高寒山区少数民族人口异地安置”、“两不具备”贫困村庄易地扶贫搬迁时间为1993年开始至2015年结束。接下来,我市将继续做好相关外迁人口接访安置后续工作,协调解决石灰岩外迁人口历史遗留问题。
三、关于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议
接下来,我市将针对农业产业突出存在的科技和人才短板,以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平台为载体,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清远“三农”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园建设、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农产品综合开发及特色优势品牌塑造,助力乡村振兴。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创新平台。继续推进清远市智慧农业农村研究院建设工作,在全国率先建立智慧农业市级地方化平台。与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赵春江院士团队合作,建立清远市智慧农业研究院,搭建现代农业产业园综合管理大数据服务平台以及全农业科教云平台清远农宝平台,为“数字农业”示范建设奠定基础。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服务新模式,分层次、分阶段建设清远市三农科技服务平台,目前已建成线上服务平台1个,线下实体服务站100个。积极发挥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清远分院作用,为清远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全产业链的科技服务,加快清远农业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有效助力清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技支撑清远现代农业发展。另一方面,积极强化科技人才下沉服务。组织专家队伍下沉农业生产一线,服务农业产业发展,为农业突发事件提供应急解决方案,有效提高企业及农民应对农业突发事件的能力,降低经济损失,为农业企业和农民排忧解难。积极开展农业科技特派员下乡活动,依托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以农业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组织农技人员开展培训,积极推广农产品新品种和农业产业新技术,引领带动地方农业产业发展上新台阶,为欠发达地区产业脱贫贡献科技力量。
四、关于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按《清远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清委办发电〔2018〕19号)文件精神,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按照先整治、后提升,点上梯度创建、面上连片打造的推进思路,实行“统一创建标准”“统一创建方式”“统一考核办法”“统一奖补标准”四个统一,通过示范带动,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明确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的建设原则。要求各地按照“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建设理念和整、建、管相结合,不搞大拆大建、不搞“面子工程”、不搞一刀切、防止千村一面,强化乡村规划建设许可管理,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力,严格实行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接下来,我市将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力度,指导各地充分挖掘地方特色,发挥好村民的主体作用,结合村庄实际情况做好建设规划,完善各项公共设施建设,提升村容村貌,同时注重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将“美丽乡村”转变为“美丽经济”,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诚挚感谢您对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30日
(联系人:李晓声,联系电话:337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