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农业农村局(清远市乡村振兴局)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第七届会议第2021002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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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清农农函2021209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第七届会议

20210029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盟清远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打造连片精品产业空间,激发乡村产业振兴造血功能》(第20210029号)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局、商务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州对口帮扶清远指挥部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科学规划,布局连片精品产业空间

    (一)谋划“两区三基地”蔬菜产业。加快蔬菜新优品种的选育和引种步伐,巩固和发展“连州菜心”“阳山西洋菜”“阳山淮山”“西牛麻竹笋”“竹山粉葛”“星子红葱”等具有清远特色的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构建优质特色蔬菜“两区三基地”发展格局,重点打造以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为核心的蔬菜标准化生产连片示范区和以连州市、阳山县为核心的绿色蔬菜生产连片示范区,以清城区、佛冈县为主的名优蔬菜加工示范基地,以清新区、英德市为主的名优蔬菜现代化生产示范基地和以连州市、连南瑶族自治县、阳山县为主的名优稀特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一批名优蔬菜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示范推广英德麻竹笋、佛冈粉葛、连州菜心、阳山淮山、连南香菇、连山大肉姜等一批重点优良蔬菜品种,扩大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建设规模,优化品种结构,发展设施装备水平,调节上市档期,提升竞争能力,确保有效供给。

(二)逐步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农民合作社发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农民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鼓励农民合作社利用当地资源禀赋,带动成员开展连片种植、规模饲养,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农业品牌。鼓励农民合作社加强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能力建设。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扩大合作规模,提升合作层次,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加快推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多元主体融合发展,鼓励小农户提升标准化水平,直接面对大市场。制定引导农民互换并地的激励政策,实现连片耕种,鼓励小农户间联合与合作。持续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鸡养殖、养猪技术、有机稻种植等涉农专项能力等培制。

(三)规划养老服务体系。根据省“十四五”规划,制定全市“十四五”养老服务规划,科学制定任务目标,既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织密“15分钟”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城乡覆盖、功能完善、服务多元、监管到位的多层次“大养老”服务格局。通过资源共享、政策协调、制度衔接和服务互通,探索清远绿色北部地区异地养老服务和拓展面向港澳同胞的养老服务;落实与本地民办养老机构同等待遇,吸引港澳养老服务提供者来清开设和运营养老服务机构。

、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发展现代农业产业

一是积极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我市将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牛鼻子”、主抓手,积极组织各县(市、区)申报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截至目前,全市已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2个,数量位居全省第二。产业园建设推动了我市一产扩面提质,二产提升精深加工和物流水平,三产农业生态、休闲、文化等方面的快速发展,重构和升级了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开发。二是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以清远鸡为主要产业的“广东南粤黄羽鸡产业集群”入选首批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实施,壮大特色产业。三是深入实施农业“3个三工程”,大力发展“3+3+X”产业体系。茶叶、清远鸡、柑橘等三大主导产业蓬勃发展,全市茶叶种植25.4万亩;清远鸡2020年出栏量达1亿羽;优质水果种植75万亩;在重点发展三大主导产业同时,注重培育特色产业强镇强村,集中连片发展瘦身鱼、桂花鱼、乌鬃鹅、食用菌、观光水果、蚕桑、竹笋、水晶梨、菜心、有机稻米、西洋菜、稻渔综合种养等特色产业,“3+X”产业体系不断壮大。

)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一是引导种养生产向加工流通领域延伸。农业经营主体围绕提升农产品附加值、规避市场风险,由原来单一的种养业逐步向三产融合发展转变。目前我市茶叶、有机稻米、竹笋、东陂腊味、菜干、中药材、食用菌等农产品已初步形成加工产业链,产销一体化基本形成。近年来,我市通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开展农产品初加工补助,扶持中小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一批田头仓储冷库,购置烘干、分拣、包装机等农产品初加工设备,对农产品加工业“补短板、强弱项”。二是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全产业链运营。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上下游延伸,逐步建立原料基地,发展物流营销、电商平台等业态,推动全产业链建设,实现融合发展。三是扶持重点项目发展农产品加工。通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加大对农产品加工项目和环节的倾斜扶持,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以清远鸡为主要产业的“广东南粤黄羽鸡产业集群”入选首批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自2018年以来,我市共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5个,获中央财政扶持资金5000万元,撬动社会投资超1.5亿元,支持茶叶、东陂腊味、丝苗米、桂花鱼、麻竹笋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延伸加工链条,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动农旅深度融合,结合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大力发展美丽乡村、农业公园、乡村民宿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并将乡村旅游点串珠成线,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一是全市打造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个,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英德市九龙镇河头村)、“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1个(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太保镇黑山村),“中国乡村旅游金牌农家乐”20家,广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12个、示范点29个,广东省旅游名镇1个(英德连江口镇),广东旅游名村2个(连南三排镇南岗村,清远市连州九陂镇龙潭村),广东省旅游风情小镇2(英德市九龙镇、阳山县秤架瑶族乡),广东省文化旅游名村1个(连州市新八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13个,广东省乡村旅游精品线路11条。二是积极创建美丽乡村现已累计创建“五级梯度”美丽乡村7775个,并正在打造27条美丽乡村精品线路。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注重农业资源、传统文化、古村落的保护和活化利用,推动美丽乡村转变为美丽经济。三是积极盘活资源推动乡村民宿发展,初步探索出乡村民宿发展模式,先后举办了清远市乡村旅游(民宿)招商推介会、清远市乡村旅游“民宿”行等活动,推动乡村民宿全产业链发展,着力把乡村民宿发展成为我市农村经济新的增长

)推进康养服务建设

一是加大投入,完善养老服务资金使用机制。将福彩公益金与政府一般性公共预算安排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统筹使用,各级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55%的比例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养老基金、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养老产业发展。二是加强统筹,优化养老服务设施资源。切实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规划和新建城区、新建住宅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配建面积不足的老旧小区,要充分利用闲置资源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对有地理位置优势、设施设备硬件条件较好的公办养老机构继续推行社会化改革。鼓励和引导大湾区有实力有经验的养老企业或组织参与我市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改革。三是突出重点,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快推进“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居家老年人信息库,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通过线上线下服务,实现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

  、加强农村人才培育

  (一)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扶贫,依托全市48家职业培训机构及技工院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开展“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土鸡养殖、养猪技术、有机稻种植等涉农专项能力等培训。2020年组织“粤菜师傅”培训9198人次,“南粤家政”培训15773人次,累计认定返乡创业孵化基地5家,孵化返乡创业项目170个。同时结合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发挥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行业、职业(技工)院校、培训机构等力量,在全省率先组织相关专家力量,加强清远鸡养殖及加工配送、茶叶种植加工、连州菜心栽培、柑橘栽培等具有我市农业特色的培训课程标准开发,提升培训项目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扩大培训项目覆盖面。开发的英德红茶加工、走地鸡饲养等21个课程标准,纳入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一批新增补贴工种范围,满足农村劳动力对技能培训的需求,扩大培训供给。

(二)着力健全电子商务人才培育机制。利用电商示范县申报创建契机,加强农村电商“普及性”培训。截至目前,我市以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工作开展了超过3万人次的农村电商技能培训;发挥电商相关商协会及产业园的企业资源,推动“就业式”培训。利用进驻我市各级电商产业园的电商业态企业,直接提供包括运营策划、推广营销、电商物流、网站设计、拍摄美工、金融服务、售后服务等类型超1000个就业岗位;探索校企合作人才培育机制。联合阿里、苏宁、京东、腾讯等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与职教院校及各县电商产业园建设人才培训体系,以实训形式加强电商培训与市场、企业的供需对接,提升人才培训的实效性。

(三)健全机制,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扩大本地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课程。重点加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中医生、执业护士、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对护理院和内设医疗护理型床位的养老机构从事老年病人生活护理的从业人员,实施准入管理,不断规范护理员服务内容与服务行为,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质量。鼓励医疗、护理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执业。继续实施养老培训“双千计划”和“南粤家政”养老服务培训项目,在“十四五”期间,力争完成培训1000名养老护理员的目标任务。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完善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配套的薪酬激励机制。 

、推动数字农业发展

一是建设清远市数字乡村治理及公共服务试点。2021年建成乡村治理及公共服务试点行政村33个,乡村治理及公共服务拟打造六大业务应用,其中乡村治理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线上云调解、智感安防三大业务为主,通过边缘计算全面应用共享摄像机,实现村内司法、安全问题自闭环,构建新“枫桥经验”,数字化宣传新时代思想。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医疗、农旅直播等三项服务内容,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远程教育、远程医疗、实时农旅直播,助力实现乡村振兴,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二是开展5G+AI农业试点项目,通过机器视觉、5G、边缘云和AI技术实现对鸡舍内环境、动物和出栏的快速识别、提取和分析。通过在鸡舍内部署红外摄像头,视线覆盖所有的鸡笼进行实时监控,利用机器视觉识别异常;通过5G专网统一回传至布置在鸡舍附近的边缘云里进行计算。边缘云里涵盖对环境感知、体温异常、视频侧重、数据打标签的算法,触发告警。减少人力成本,改善工作环境,减少疾病暴发风险,提升生产效率。三是做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验收工作。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广东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今年需完成1403个益农信息社和8个县级运营中心的指标任务,于831日前完成验收工作,我市将于930日完成复核抽查,每个县益农信息社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益农信息社现在已开工建设1102家,已建设完成5家,开工率78.9%;县级运营中心已开工建设5家,已建设完成2家,开工率87.5%四是着力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构建农村数字化供销产业带。发挥国家级、省级电商进农村示范县政策优势,全域推进“1+N”电商扶农助农网络建设,引导农民广泛参与到农村电商事业中,享受电商发展成果。(即“1”个电商产业园孵化基地,“N”个农产品电商销售平台及电商物流服务站)。其中,我推广“合作社基地+贫困户(农户)+互联网”模式成效显著,全市村镇农产品合作社实现日均电商单量超过10万单,日均农产品电商销售额约250万元,全年农产品电商交易额超过7亿元。推广“平台快递+农村客运+快递企业”的电商到村配送模式,建成全省覆盖面积最广的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奠定了农村群众参与发展电子商务的物流配送基础。截至目前,全市县级物流配送中心7个,镇级农村物流配送节点80个,农村物流服务点1110个。

  五、积极创建我市农业品牌体系

    一是争创“国字号”品牌。清远鸡入选“2017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英德红茶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19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中国优秀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020年,清远鸡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连州水晶梨”、“阳山西洋菜”等16个农产品入选国家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是争创“粤字号”品牌。目前全市有广东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5个,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5个,14个农产品获选广东省十大名牌系列农产品,清远(麻)鸡等7个产品入选粤字号区域公用品牌百强,英德红茶等8个产品入选粤字号县域百强区域公用品牌。我市入库省级“粤字号”农业产品品牌98个。三是打造“清字号”品牌。2019年评选了115个特色鲜明名特优新农产品,其中10个农产品被评为最受消费者喜爱的农产品。 

六、保障措施

  (一)探索乡村振兴土地利用

  乡村振兴用地方面,全市积极探索构建农村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机制,盘活土地资源存量,释放土地资源活力。2018年、2019年、2020年全市安排用于涉及乡村振兴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别占总量的比例为16.02%11.00%12.42%。积极探索点状供地,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发展乡村民宿、创客空间。

  1.积极推进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发展。2020年度全省乡村振兴点状供地考核中,我市是全省唯一获得该项满分的地级市。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乡村振兴产业用地保障政策体系,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出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积极推行点状供地政策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保障点状供地政策高效落地。今年,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筛选出20个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已落实用地规模)的点状供地项目,目前正在呈报市政府审批。对于符合点状供地政策的精品产业项目,建议相关单位将其点状供地项目需求报送当地政府,提前做好预留规模、规划调整等准备工作,并由各地方政府汇总年度需求报送市自然资源局,列入点状供地计划草案。

  2.制定“三旧”改造相关政策,盘活土地资源。印发《清远市辖区“三旧”改造实施细则》,鼓励支持“旧村庄”改造,挖潜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草拟了《清远市旧村庄改造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工作指引》,对旧村庄改造公开引入合作企业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以便确保旧村庄改造项目引入有实力、有经验和有社会责任感的优质企业参与我市的“三旧”改造,全面加快我市“三旧”改造步伐。下一步,将加快出台《清远市旧村庄改造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工作指引》,及制定“三旧”改造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指导旧村庄改造顺利实施。

  3.制定农村地价体系,推动集体用地流转。我市市本级独立制定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截至202183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两地的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工作及佛冈县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工作全部完成并已公布实施,其余地区正在推进中。

    4.积极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为助力我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实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发展,印发《清远市(广清接合片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暂行办法》。这是我市制定的第一份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规范性文件,同时也是全省第一份由地级市出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为推进广清接合片区(清远片区)建设、落实农村“三块地”改革、指导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范入市奠定了政策基础。

    5.扎实推进拆旧复垦,助力乡村振兴。为妥善解决农村建设用地闲置问题,助力支持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根据省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我市从2018年起积极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已形成复垦指标5287亩,已交易拆旧复垦指标3375亩,获得建设用地指标奖励414亩,共腾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798亩,有效解决了农村闲置用地问题,促进扶贫开发和美丽乡村建设。

  6.积极申报试行全域土地整治,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为加强低效建设用地与农用地整理,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英德市黎溪镇申报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入选广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通知》(粤自然资修复〔2020131号)第二、(三)试点遴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由省自然资源厅采用竞争性评审方式确定试点,建议各县以一个或几个村为单位申报省全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7.加大用地政策倾斜力度,节约集约用地。一是加强农村土地整理,鼓励村集体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原则,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整理村集体的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供新型农业项目长期租用;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六类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项目争取使用省指标;三是每年安排不少于用地指标总量的10%用于全市乡村振兴项目。2020年帮助解决了清城区金鸡岩风景区、清城区天子山旅游区项目、佛冈县水果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连山丝苗米产业园以及英德市连樟块用地约600亩;四是鼓励各地依托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县域流转平台,实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最大化利用。今年以来,连南瑶族自治县金光、五星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共1155.6亩节余指标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挂牌成交,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23万元/亩的价格成功摘牌,交易价款26578.8万元,实现了我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县域流转零的突破。

    (二)资金保障

  1.市级财政设立农业“3个三工程”专项发展资金

  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农业“3个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委办发电〔201820)的精神,近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农业“3个三工程”专项发展资金。可用于鼓励各地发展区域特色优势品种,支持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品种引进改良、带动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等。

  2.市级财政设立耕地整合治理奖补专项资金

  根据市出台文,从2018年至2022年,对未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耕地,以及已开展过高标准农田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但仍未达到农村耕地治理标准的农田,开展耕地整合治理工作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予以奖补。财政奖补资金由市、县两级共担负担,对考核达到整合治理标准的农田,按照不超过1,200/亩的标准安排(其中以往年度未开展过任何耕地整合治理工作的土地的奖补标准统一为1,200/亩;2018年前已开展过高标农田建设和农综项目建设但仍未达到农村耕地整治标准的土地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视核定实际工程量进行奖补,但最高标准不超过1,200/亩)。奖补资金视进度、质量采取退档递减方法安排。2018年市、县财政承担奖补资金比例为5∶52019年为4∶62020年至2022年为2∶8

  3.省财政安排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全省推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2021年省下达我市涉农资金第一批17.26亿元元、第二批2.3亿元、共19.56亿元。根据省级文件精神,下达的资金全部由县统筹实施,省级不指定具体项目,由各地根据省级下达数,结合《涉农领域预备项目的联合审查意见》及涉农领域省对市县考核事项,制定资金分配方案。资金的分配及使用权限已下放给县级,由县级确定具体项目,赋予县级更大的统筹资金自主权。

4.省级财政设立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专项资金

  2019-2020年新增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1个,奖励10万元/个,合计11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奖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有实力、带动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5.完善促进返乡创业政策机制,落实农民创业资助

  落实“促进就业九条”,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对创办、对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创业者落实创业扶持政策。

  6.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减轻农民创业负担

  20203月,出台《印发〈清远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清人社〔202027号),将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农民列入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扶持对象,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不受3年初创企业限制,符合条件的最多可享受3次创业担保贷款。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817


(联系人:何健航,联系电话:337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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