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1004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8-18

B

〔主动公开〕

清农农函〔2021213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会议

20210046号提案答复的函


欧建宽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会议提出《关于加强“空心村”在乡村振兴中作用的建议》(第20210046号)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并综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通过盘活土地资源,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发展等一系列举措,为“空心村”注入新活力,引导农民积极返乡发展,推动“空心村”振兴

一、优化提升村庄规划,持续完善基础功能

目前我市已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的分类,完成村庄分类工作,并基本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在编制村庄规划时,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村庄规划内容包括村庄发展目标、生态保护修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产业和建设空间安排、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近期建设行动等。目前正在根据《广东省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制定我市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我市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为乡村振兴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供空间支撑。

印发了《清远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把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作为“大专项”统筹农村各项建设事业,明确市级政府出方案、定标准、严考核和兑现奖补,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城市综合管理、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纳入“行动计划”创建指标体系,全面统筹各职能部门任务清单,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和年度工作任务支持农民开展创建工作,形成“渠道不乱、用途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美丽乡村创建机制。组建美丽乡村办,整合资金、项目、人员等力量,集聚美丽乡村共建合力,实现跨部门联动合作,落实各类要素保障,集中资源、相互衔接、同频共振,合力开展五级梯度创建美丽乡村、“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精品线路建设、美丽乡村风貌带建设、农房管控风貌提升等美丽行动,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既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又不断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缩小成效之间的差距目前全市已建成美丽乡村9281个,建成率达64.64%,其中整洁村6305个,示范村2614个,特色村339个,生态村23个,美丽田园1

二、大力发展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加快推进农业“3个三工程”和构建“3+X”农业产业体系战略举措,认真落实好有关工作,尤其是抓好茶叶、柑橘等重点产业建设和“3+X”产业体系中X产业体系建设,推动柑橘、茶叶产业按规划完成100万亩的发展目标,并打造好一批包括连州水晶梨、连州菜心、阳山旱地西洋菜等主要特色产业。目前全市柑橘种植面积约42.13万亩,茶叶面积达到21.06万亩。英德红茶产业园被列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目录,同时,我市成功申请创建清远红茶优势区,省级支持资金1.5亿元,市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连州水晶梨种植面积5.2万亩,产量5.9万吨,产值1亿元,全市种植农户达5000人,其中种植大户100人,成功创建为“国家级水晶梨标准化示范县(市)”,荣获了“中国水晶梨之乡”称号。通过积极申请省农业农村厅的设施农业项目,我市新建了一批设施大棚、田头冷库、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为种植业产业发展打下了设施基础。

二是积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鼓励企业采用“订单”方式联结基地和农户,扶持和孵化优质农业龙头企业上市。截至目前,全市共培育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53家,农业龙头企业产业涵盖蔬菜、稻米、茶叶、水果、畜禽、水产养殖、油茶和农产品加工等8大农业主导产业。根据广东省农业经营管理系统显示,2020年全市253家县级以上龙头企业固定资产净值总额51.57亿元,总销售额121.58亿元,净利润13.24亿元,上缴税金1.02亿元,龙头企业、合作社和专业市场等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30.66万户,农户从事产业化经营增收总额达36.82亿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发挥示范作用,形成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动能,与广大农户共享产业发展成果。

三是以示范带动鼓励引导农民积极发展二三产业。通过海选推荐清远市英德市连江口镇代表清远参加省第二届《乡村振兴大擂台》活动,海选出10个镇乡参加清远市第二届《乡村振兴大擂台》活动,将各县(市、区)乡村振兴经验成效以打擂比武的形式进行大力宣传,鼓励引导农民积极发展二三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如英德市连江口镇城樟社区淡地村,属水库移民村,目前村民已迁移至新村,旧村已成为“空心村”,淡地村通过盘活旧村土地资源,建设旅游民宿,发展乡村旅游业,实现村民就地务工,拓展群众劳务输出,村集体可获租金和民宿发展收入分红,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为推动淡地村“空心化”治理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不断完善相关政策规定

我市结合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建设,研究制定了《关于探索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清远片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对照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试验任务要求,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创新,在清远片区的清城区、清新区、佛冈县和英德市连樟样板区各选定1个村作为宅基地改革试点,各试点因地制宜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目前正在探索推进有关改革工作。全市正有序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通过推进产权登记工作,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市民政局指导各地“空心村”不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扫黑除恶、扫黄打非、乡风民俗、保护环境、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督促村“两委”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学习和践行村规民约,逐步带动广大村民把落实村规民约变成行为自觉,切实增强村规民约生命力和执行力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在“空心村”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四、持续加强资金保障

一是加强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支持。从2018年起到202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各县(市、区)财政配套投入。市县两级财政投入比为北部县(市)1:0.5,南部县(市、区)1:0.8。二是加强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持。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农业“3个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委办发电〔201820)的精神,近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农业“3个三工程”专项发展资金。用于鼓励各地发展区域特色优势品种,支持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品种引进改良、带动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三是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全市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2021年,省级直接分配下达至我市8个县(市、区)涉农资金共计19.56亿元。根据省级文件精神,下达的资金全部由市县统筹实施,省级不指定具体项目,由各地根据省级下达金额,结合《涉农领域预备项目的联合审查意见》及涉农领域省对市县考核事项,制定资金分配方案。资金的分配及使用权限下放给县级,由县级确定具体项目,赋予县级更大的统筹资金自主权。

最后,诚挚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加强上级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继续加强“空心村”治理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空心村”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积极推动您的建议落到实处。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818


(联系人:郭文意,联系电话:336483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