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主动公开〕
清农农函〔2021〕219号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
第20210221号提案答复的函
邓翠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成果开发利用的建议》(第202102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发利用好我市农村历史人文资源,在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文明建设,构建契合乡土特点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等方面意义十分重大。为此,我局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过程中,特别重视加强对历史人文资源的开发利用,使其为我市美丽乡村创建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服务。
一、充分利用我市历史人文资源,大力助推美丽乡村创建。在我市美丽乡村创建过程中,我市特别注重把各地历史文资源融入美丽乡村创建中。在美丽乡村创建的规划设计中,首先把各地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纳入其中,进行统筹规划设计,使其更凸显各村历史文化特色。同时,把传统历史文化资源也纳入美丽乡村创建全过程,包括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清洁行动、爱国卫生运动过程中,始终将历史文化资源作为重要保护和传承的对象,并增加考核分值。对村庄历史文化古迹进行登记造册并设立标志牌、修整古建筑,落实专人管理,制定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及旅游开发资源目录的,考核得满分。
二、充分利用我市历史人文资源,助推我市文明乡风培育和乡村治理。我市各地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是承载着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是不可多得的精神食粮,对助推我市广大农村文明乡风培育和乡村治理作用十分重大。为此,近年来,我市充分挖掘各村传统的古宗祠、古建筑、古遗迹等所蕴含的价值观念、文化传统和精神内涵,使其融入各村的村规民约中,用以指导村民群众日常行为,大力助推文明乡风培育和乡村治理。同时,充分挖掘整理各地历史人文资源中的家规、家训和家风,使其上升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层面,从而大大增强广大村民群众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和参与度,大力助推乡风文明培育和文明村镇创建,为我市乡村治理和实现乡村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的历史文化根基。
下一步,我局将一是继续加大宣传,提升广大村民群众对本地历史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二是设立专门历史文化遗迹保护基金,组织社科专家学者继续对各地历史人文资源开展深入挖掘整理和研究,多出研究成果,使其为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服务。
感谢您给我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成果开发利用所提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我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谢谢。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3日
(联系人:盛争波,联系电话:3382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