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农农函〔2021〕236号
印发《广东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做好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现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根据实际制定本县(市、区)实施方案。
附件:《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21〕2号)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清远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7日
(联系人:庞冬梅,联系电话:338288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