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稳定生猪产业
健康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稳妥应对猪周期下行阶段,避免过度淘汰生猪基础产能,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稳定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83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生猪产业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
各地要严格执行省农业农村厅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猪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和生猪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目前我市生猪产业发展波动比较大而且不稳定,各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对标对表督导落实,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生猪稳产保供。
二、保持生猪产业扶持政策稳定
各地要主动作为,切实发挥恢复生猪生产政策协调联络工作机制牵头作用,积极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金融、交通运输等部门,保持现行有效的用地、环保、金融、交通运输等生猪产业长效性支持政策不变,防止政策“急转弯、翻烧饼”,越是在生猪养猪场户困难的时候,越要保持扶持政策的稳定性,千方百计帮助养殖场户克服困难、渡过难关,避免养猪场户过度淘汰母猪,损害生猪基础产能。要以稳定的政策环境,提振生猪产业长远发展的信心,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尤其要支持和保护骨干企业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园区化、工厂化、智能化、产业化生产,发挥其稳定生产供应秩序效用,于长远上、根本上缓解猪周期波动。
三、强化金融财政支持力度
各地要加强财政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省政策扶持资金,统筹利用好涉农资金,加大对生猪产业的扶持。主动协调金融机构,稳定市场预期,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在猪周期下行阶段,要继续保持原有支持力度,适当延长还款期,对符合条件有实际需要的养殖场户予以续贷。要协调人民银行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作用,协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信贷投放。深入推进生猪养殖保险,稳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实现养殖场(户)愿保尽保,简化赔付流程,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要及时足额理赔。英德、连州、阳山要加快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资金使用进度,阳山要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使用进度,清城、英德、佛冈要加快生猪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建设。
四、持续优化环境管理服务
各地要积极协调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动态监测,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不得借“环保”名义,以行政手段对养殖场(户)实施强行清退,切实保障养殖场(户)合法权益。对禁养区划定前已有的符合环保要求的养殖场户进行关闭清拆的,应当依法依规予以适当补偿。对非禁养区达不到环保要求而被停产的规模养殖场,要依法设定适当的整改过渡期,允许整改达标后恢复生产。
五、加强监测调度与指导服务
各地要加强生猪生产、屠宰、市场各环节监测,做好全产业链数据分析与信息发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生猪生产供应形势分析研判,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科学引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有序出栏。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作用和产业链优势,增加生猪的收购、屠宰、加工和储藏,维护生猪产业稳定。组织做好技术指导服务,指导养殖场(户)合理调整猪群结构,及时淘汰低产母猪,顺势出栏肥猪,优化生猪产能。继续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推进科学健康养殖,加强成本控制和效益管理,努力提高生产效率,促进节本提质增效。
六、加快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
各地要紧紧围绕“四个转型”,积极申报省级生猪产业园,培育种业、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配送配套发展的全产业链项目,促进全产业链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引导利用猪价下行周期,加快淘汰低水平养殖,发展标准化、规模化、智能化、生态绿色养殖,推进生猪养殖场升级改造。持续开展标准化养殖场和美丽牧场示范创建,示范带动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推动屠宰产业提质增效,引导和支持大中型屠宰企业完善冷链设施设备,增强企业屠宰收储和肉品库容周转能力,促进产业链条延伸,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附件: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稳定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833号)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9日
(联系人:朱伟锋,联系电话:337750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