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农农〔2021〕203号
清远市财政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
市商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清远监管分局转发关于促进生猪产业
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商务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等六部委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粤农农〔2021〕26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商务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等六部委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财政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商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清远监管分局
2021年10月11日
(联系人:朱伟锋,联系电话:33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