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主动公开〕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22227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我局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利用的建议》(第2022227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针对目前我市传统古村落、古建筑令人堪忧的现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传统古村落保护工作,正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对我市传统古村落在加以全面保护的基础上,适度开发乡村旅游,充分激活我市传统古村落潜在的历史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特别是近两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清远市美丽乡村风貌带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清乡振组〔2021〕8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函〔2022〕91号),对我市农村地区的古村落、古建筑、古驿道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提出了特别保护措施。我市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上述通知要求,科学、合理、有序推进古村落、古建筑、古驿道保护开发和利用。
一是串点成线,打造独具历史文化特色的精品旅游线路,全面盘活古村落、古建筑、古驿道。在突出重点沿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加强对古村落、古建筑、古驿道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突出沿旅游景区、沿山水线、沿人文古道等为重点,沿线推进干净整治、农房管控和风貌提升工作,规划建设多样化绿道和徒步骑行服务驿站等配套设施,打造沿线具有乡村特色的知名旅游点和乡村旅游示范村,推动乡村旅游与休闲度假、康体养生、民众文化等深度融合,打造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按照“一带一主题、一村一特色”的原则,重点突出文化内涵,注重发挥红色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田园风光等优势,串联红色村、历史文化名村,打造集农旅观光、文化体验、乡村漫游等为一体的美丽乡村风貌带和极具地方特色精心旅游线路,全面盘活古村落、古建筑、古驿道。
二是因地制宜,彰显古色,在提升村庄风貌中科学活化古村落、古建筑、古驿道。分类推进提升村庄风貌,加强对有地方历史文化特色、使用价值的泥砖房、青砖房进行加固修缮和活化利用。保护传统村落的格局、风貌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和活化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工场作坊遗址以及古驿道,修缮和改造这些历史文化遗迹要严格审批、科学实施。同时,结合“四好农村路”和利用道路硬化、古驿道保护修复利用、万里碧道建设工程,沿线连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建设美丽驿站和风景长廊,全面活化利用古村落、古建筑、古驿道等历史文化遗迹。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4日
(联系人:盛争波,联系电话:3382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