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高度重视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积极响应国家、省相关号召,坚持“稳总量、调存量、提质量、高起点、有规模、成体系、可持续、促发展”的原则,科学谋划,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机制,全力稳定生猪产能,多措并举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据统计,2024年前三季度,全市生猪存栏181.78万头,同比增长1.33%,其中能繁母猪存栏15.79万头;累计出栏243.74万头,同比增长0.38%;生猪规模场1013家。
一、科学谋划生猪产能调控机制
清远市印发了《清远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坚持预警为主、调控兜底、及时介入、精准施策的原则,落实生猪稳产保供“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逐级压实责任,细化“两抓两保”(抓养殖大县、抓养殖大场、保能繁母猪存栏量底线、保规模猪场数量底线)任务,分级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构建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目前,生猪产能调控方案实施以来,清远市生猪产业发展总体平稳向好,全年能繁母猪存栏量、规模猪场保有量均处在正常区间。获批的18家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和22家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产能稳定。
二、金融扶持生猪产业保障生猪产能
一是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完成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提供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申报工作,2023年清远市获得补助362.79万元,有效缓解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资金压力。及时下达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用于支持生猪产能调控和粪污资源化利用。二是落实金融信贷政策。积极探索开展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生猪活体抵押贷款试点。继续支持生猪产业发展,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有效缓解养猪企业资金压力,稳定生猪基础产能。2023年银行机构当年累计发放贷款46593.78万元,支持户数1588户;当年累计发放抵押贷款15934.3万元,支持户数376户。三是落实生猪保险政策。深入推进能繁母猪、育肥猪养殖保险,稳定保额标准,根据生产成本变动对保费、保额进行动态调整,增强保险产品吸引力,实现养殖场(户)愿保尽保。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生猪价格保险试点,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提升生猪产业抗风险能力。2023年清远市生猪养殖险种新增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共投保681.72万头,同比增长26.96%,保险公司提供生产风险保障资金达59.68亿元,有效放大财政资金杠杆28倍,有力提高养殖行业市场化的风险转移和应对能力。保险公司赔付2.21万户次,养殖农户(企业)共14,469.64万元。
三、强化统计监测稳生猪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清远市加强畜禽生产、屠宰、市场各环节监测,做好全产业链数据分析与信息发布,加强畜禽生产供应形势分析研判,科学引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有序出栏。组织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引导养殖场户及时淘汰低产母猪,优化生猪产能结构。二是做好月报、季报、年报等相关统计监测报表上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强化数据审核、建档立制、数据核查、数据通报、督导培训,为全省、全市准确研判生产形式、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与国家统计局清远调查队联合开展生猪养殖场监控视频安装连接工作,协助推进清远市畜牧业智能统计调查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12家生猪视频大数据试点企业视频连接工作,并已完成了6家清远市生猪规模养殖场统计监控能力建设场。四是统一清远市养殖档案,于2023年10月份与国家调查局清远调查队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清远市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的通知》,要求清远市于今年底前统一清远市畜禽养殖档案,统实畜禽养殖场生产数据,提高畜牧业统计调查源头数据质量。
四、转型升级稳步推进生猪高质量发展
“四个转型”取得明显成效。清远市积极推动养殖场(户)升级改造,建设绿色、高效的现代化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工厂化、园区化程度逐年提升。继续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场和省级现代化美丽牧场创建活动。将省级标准化示范场创建作为推进标准化生产和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工作内容列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2021年以来,成功创建生猪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55家,美丽牧场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