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财农〔2020〕107号
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扶贫
改革试验区专项资金(第二批扶贫
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国家级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关于创建清远市扶贫改革示范基和评选扶贫改革创新项目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评选出第二批扶贫改革创新项目20个。根据市政府批复,现将2020年市级扶贫改革试验区专项资金(第二批扶贫改革创新项目)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指定扶贫改革创新项目,请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
二、此项资金请列入2020年度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一般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并根据该项资金的实际用途,对照经济分类科目核算的内容,列入相应经济分类科目。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1:清远市2020年第二批扶贫改革创新项目资金分配表.xlsx
附件2:清远市2020年第二批扶贫改革创新项目汇总表.xls
清远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