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清远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政策规定,市国资委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的市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结合2023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核定了企业负责人薪酬。2023年度4户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的平均年度薪酬为48.56(含预估任期激励税前部分)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