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审计局

清远市审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1-15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清远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清法治委发〔2023〕1号))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审计队伍法治建设,依法审计,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及依法治市。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

  一是提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系统性。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二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建立完善党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著作选读》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并列入全局各级培训重点课程。三是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力度。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中,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宣传内容。综合运用传统方式和新媒体新技术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多形式多角度深入宣传我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新举措新成效。四是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12月,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纳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各项线上活动和线下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我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宪法知识。

  二、领导重视,组织机制健全,保障依法行政依法审计

  我局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是履行主体责任到位法治组织机制健全局党组书记、局长练贤聪按照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自觉强化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统筹领导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具体工作由法规审理科承担,按《清远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要求有条不紊地落实。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积极研究设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大事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应述尽述。及时组织好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工作,及时完成年终述职报告抄送工作。二是落实依法审计机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主题主线,贴近热点民生,科学编制了市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主要领导每年都亲自参与布置、谋划和统筹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严格按照省厅审计项目计划指导意见和局规定的程序,报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执行。由局党组统一调配各业务科室和各县级审计机关审计力量,按计划组成各审计组,严格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开展审计项目实施工作,再由职能科室做好审计项目审理工作,把好审计质量关,最终经过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才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三是严抓法治宣传教育学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2023年5月,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通过组织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参与民法典知识竞赛、线上线下宣传等方式普法。6至10月,组织了本局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和职工深入清新区军营村和洲心洲沙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同时,定期组织开展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报考和换证工作。每年都征订“八五”普法学习资料,《审计人员法律法规必读》、《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规书籍每个科室都存一本。坚持集中组织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学习氛围。同时,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2023年8月出台《2023年清远市审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在市审计局官网公示普法责任清单,促使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完善领导干部和审计人员的学法制度,形成以党组领导、法制部门牵头实施、各职能部门协助的全员学法用法机制。

  三、强化审计队伍法治建设,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的监督。照规定报告工作,接受质询,听取意见和建议。如2023年8月29日,市审计局局长练贤聪受政府委托向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作了《清远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此外,还通过网络等多媒体报道全市审计机关法治建设的情况及经验。二是完成好法治广东和法治清远建设考核工作。年初按时收集各县区2022年度法治清远建设考核资料,反馈相关考核内容情况给市委依法治市办。5月下旬根据《2022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核标准及细则》要求,对照“四、16.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考核指标,我局抓细抓实问题的整改,与省审计厅保持紧密联系,最终此项指标获得满分,圆满完成考评任务。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规定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时,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公示,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建立单位法律顾问制度,每年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促进依法行政。三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坚持廉洁从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市审计机关在审计管理和业务开展时遇到的重大情况及问题,必须按规定向上一级审计机关请示报告。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和规则,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力度,提高审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广泛性。把普法融入审计法规制度制订修订过程。2023年3月,征求局机关各科室和8个县(市、区)审计局意见,最终经局长办公会议通过,制定出台了《清远市审计局审核复核审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清远市审计局审计移送管理办法(试行)》,对审计结果文书的审核、复核、审理和审计移送等各环节工作的岗位职责、操作流程进行细化和规范,为进一步增强审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夯实了制度基础。

  四、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深度融合,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

  一是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履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监督职责。推动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协作机制,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起草《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分工方案》,推动将审计及整改情况纳入干部述职评价、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巡察、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结果参考机制。二是发挥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推动党委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对于审计署、省审计厅查出的涉及我市的问题,推动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市政府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审计查出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三进一步加强巡审结合力度。2023年初,从谋划审计项目的源头入手,我们大大提高了巡察和审计任务的契合度。首次以同期立项、同步进点、同向攻坚的方式开展巡察和审计,深度释放了政治体检和经济监督的叠加效应。四是支持市人大履行审计整改监督职责。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按时审定市政府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由市审计局依法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协助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开展整改情况监督检查。五是推动审计监督与民主监督有机统一。2023年4月,清远市审计局召开第六届特约审计员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清远市审计机关2022年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清远市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情况,介绍了市审计局2023年度审计质量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等。

  五、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审计法》,开展全方位宣传

  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将新修订《审计法》的学习宣传列为“八五”普法期间全市审计机关领导干部重点学法计划。以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党支部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学习新修订《审计法》,分析新旧审计法对比情况,带动广大审计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二是将新修订《审计法》的学习宣传列为“八五”普法期间全市审计机关领导干部重点学法计划,并制定印发《清远市审计机关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审计法实施方案》。三是充分利用审计组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交换意见、审计结果公告、审计促进整改等环节,向被审计单位,尤其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开展新修订《审计法》以及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讲解工作。2023年3月,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练贤聪到连州市九陂镇深冲村调研乡村振兴帮镇扶村工作时,给镇村干部送上《审计法》读本进行普法宣传。四是积极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新修订《审计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积极向本级纪检监察、巡察、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宣传新修订《审计法》的主要内容,积极取得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审计全覆盖取得成效,促进依法治市工作上新台阶

  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的建设,我局依法开展审计,努力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自身制度建设,加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的审计力度,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据统计,2023年1--12月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调查)单位108个,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0715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175075万元,审计处理处罚422898万元,为财政增收节支41605万元,核减投资额3049万元,审计期间整改金额99106万元,移送处理事项36件,移送处理金额8792万元,审计提出建议405条,被采纳建议391条,提交审计信息92篇,被批示、采用审计信息54篇次。【其中,市审计局完成审计(调查)单位19个,审计查出违规金额7544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58668万元,审计处理处罚223266万元,审计期间整改金额83435万元,审计提出建议65条,被采纳建议61条。】与此同时,为推动建立完善履职问责机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国家治理,全市审计机关认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共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39人,其中任中审计23人,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47919万元,违规金额538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1976万元。全市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公共财政“卫士”作用。

  七、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工学关系处理不够科学合理

  我局审计人员除了本级年度审计项目外,还需要承担署、省和地市交办的审计项目等,加上本级(纪检监察案件、巡察等)交办事项需审计方面配合较多,审计骨干被抽调的情况时有发生,且时间较长。因此我局组织的法治学习活动,时有一些审计人员因为公差而无法参加。

  (二)部分审计项目审计程序不够规范

  结合市审计局的质量检查情况来看,部分县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的规范化操作不够到位,导致审计业务出现一些质量不够高的问题。一是审计程序不到位。了解被审计单位或相关情况不完整,《审计准则》第57条、104条规定落实不到位;业务会议记录不规范,审计组讨论记录、未见对报告问题事项发表具体、清晰的意见。二是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事项完成情况不够到位,个别事项无对应审计底稿。三是一些审计工作底稿的事实摘要表述不够完整、清晰;问题定性引用法规和规章制度与问题表述不匹配;经责项目领导责任界定的理据不充分。

  (三)普法工作的投入力度仍需加大

  在普法学习对象上发展不平衡,缺乏对普法教育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与各有关单位沟通协作不够紧密,普法效果还不够明显,还需充实法制人才,增加普法专项经费。

  (四)需继续完善和普及单位规章制度

  单位的规章制度随着形势的发展及新法规的出台需不断完善;期间各类单位规章制度出台较多,审计人员对其中有些法律术语及条款理解不够准确,需进一步加强相关培训。

  八、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配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工作;二要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与日常审计工作密切结合起来,按《清远市审计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落实法治宣传学习工作。三要格按照省厅审计项目计划指导意见和规定的程序,谋划并收集市本级2024年度计划项目,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并做好年底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督办、项目计划调整等工作。同时加强县级审计局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指导,县区局经批准的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交由市审计局汇总后及时报省厅(综合计划处)备案。四要在依法审计方面,继续做好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做好审计项目质量跟踪检查,对我市南片的4个县(市、区)审计局开展2024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提升审计质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