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审计局

关于清远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2-02

  2022年8月26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清远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具体审议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广东审计机关加强审计整改监督工作的若干具体措施》(粤审整改〔2020〕80号)有关部署要求,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效

  (一)切实加强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全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着力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对审计报告、信息和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对审计查出问题认真研究,整改到位。市委审计委员会听取审计情况汇报,要求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做实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计和审计整改情况汇报,要求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不折不扣抓好审计整改。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58次,召开2次市委常委会会议、2次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1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10次专题(调研)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

  (二)切实加强协同联动,完善机制。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研究我市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具体举措,并明确责任分工。持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审计机关督促检查、纪检监察巡察贯通协作的整改工作机制。深化审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协同贯通,推进印发《清远市开展“巡审结合”工作规范(试行)》,切实增强整改合力。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主管部门积极督促整改,推进审计和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到日常监督、人事任免、考核、预算安排之中。市审计局建立健全整改台账,做到对账销号、动态分析、信息化管理,对整改不力或缓慢的单位提请督促约谈。

  (三)切实加强整改措施,做到举一反三。市政府始终坚持“治已病、防未病”,注重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制定出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鼓励支持整合利用闲置土地和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发展养老服务设施的指导意见》《清远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指引》《社会救助信息数据共享工作方案》《清远市代建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和制度,从制度和源头上规范管理。我市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运用审计成果,举一反三、以点促面,积极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市直部门预算执行、社保基金、信用担保基金、重点项目建设、黑臭水体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问题整改。

  截至2022年11月底,《关于清远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76个问题,141个已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80.1%。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通过非税收入上缴国库、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统筹盘活、加快拨付、调账等整改问题金额18.72亿元。同时,积极查找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已制定完善或正在研究修订市级制度6项,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13项,追责问责6人。审计整改促进相关地区、部门加强预算、政府采购等风险管控,加快政策落地和重大项目推进,进一步保障和改善了民生。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82个,61个已整改到位。

  1.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够完整、不够细化的问题。市财政局承诺今后将按照上级预算一体化规范要求,依托数字财政系统,在年初预算中全面反映部门的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按科目细化并足额编入部门预算,提高年初预算的准确性。二是部分上级转移支付分解下达不及时的问题。市财政局承诺以后将加紧对资金主管部门的督促,做好分解下达的工作。三是收支预算执行不严的问题。截至2022年11月,市财政局已将非税收入1957.45万元缴入国库,1.6亿元暂付挂账款转列2022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2项转移支付资金1.65亿元已完成支付1.35亿元,执行率81.8%。四是部分专项债券绩效未达预期的问题。市财政局通过梳理近年来专项债发行情况及有关还本付息情况,及时关注专项债券项目运营情况, 目前已向有关企业收缴7000万元项目收益用于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截至2022年8月末, 已将3.36亿元市本级2021年专项债券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并形成实物工程量。五是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结合暂付款消化的进度和要求,收回闲置资金4286.22万元按要求纳入存量资金管理,并于2022年8月消化完毕。六是市主管部门对信用担保基金和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有待提高的问题。截至2021年5月14 日,市金融局已经将全部到期结清的“联合科技信贷”贷款风险准备金1968.8万元从基金的“保证金专户”划回至基金的基本账户。加强基金增值服务管理,不断提高基金保值增值效益,修订完善《清远市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贷款业务办理程序,加强贷款业务管理。

  2.市级门预算执行方面。一是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承诺将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严格落实预算管理,恪守无预算不安排、超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26个单位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有效杜绝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无预算支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省运会捐赠收入税后款98.16万元上缴国库。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市体育学校等4个单位承诺将按照审计意见要求,加强对专项经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支出用途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再出现违规占用专项经费的情况。市公路事务中心、市飞霞公司收回多发津贴补贴17.57万元;市体育学校将37.61万元扩大支出范围的省运会备战经费上缴财政;市公路事务中心未经审批出借的70万元已收回60万元,剩余款项正在积极沟通协调中。公务用车管理还显薄弱的问题。相关单位和部门承诺今后将严格办理用车手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及时完整记录公务用车运行信息。落实公务加油卡“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管理规定。市公路事务中心、清新区禾云镇及时解除长期租赁公务用车协议,严格落实公务车配备标准,坚持按需租用车辆。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格的问题。相关单位和部门承诺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在集中采购目录进行采购,并对政府采购合同及时公开。市自然资源局制定《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活动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市代建局督促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有效履行合同约定。五是信息化系统有待加强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等16个单位已全部使用“数字财政”系统进行账务处理;市公路事务中心、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等71个单位进一步规范公务卡消费报销程序,及时核对消费记录,加强公务消费行为管理。

  3.县镇财政财务管理审计方面一是财政预算管理不严的问题。清城区制定《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存量资金管理。清新区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及时收回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超时资金,统筹使用、消化挂账。连南县通过预算安排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限期收回借出款项等方式逐年消化暂付款挂账,截至2022年11月,已消化挂账1.01亿元。阳山县制定存量资金消化计划,分两年消化挂账资金。其他地区承诺今后将加强项目库管理,细化单位预算编报,提高预算前瞻性。二是收入征缴不及时、不合规的问题。清新区禾云镇清退违规收取企业协调费、管理费45.7万元;英德市沙口镇已上缴非税收入393.49万元,预计2022年12月完成整改;阳山县收回非税收入877.26万元,并按规定上缴国库。三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清新区通过水田指标交易和上级下达的财力专项补助归垫资金52,837.76万元;清新区禾云镇、英德市沙口镇分别收回违规发放补贴1.66万元、6.55万元。四是建设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连山县禾洞镇承诺进一步加强财务制度执行,规范财务管理,严格经费支出审批。截至2022年11月,外借款24.48万元已收回17.79万元。英德市沙口镇、阳山县江英镇、连山县禾洞镇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执行力度,强化项目管理,落实建设流程;连山县禾洞镇对已满质保期的项目退回质保金6万元,对未满质保期的项目按3%比例预留质保金并签订补充协议。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40个,31个已整改到位。

  1.城区养老服务业政策落实审计方面。一是养老服务业政策制定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局先后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通知》等7项制度,对全市养老服务业进行规范。市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鼓励支持整合利用闲置土地和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发展养老服务设施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设施供地工作。2022年度共计供应老干部活动项目用地1宗、社会福利用地3宗。我市建立养老服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制定《2022年养老服务工作计划》,聚焦养老服务重点难点,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制定并印发《清远市关于全面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清远市推进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落地,全面规范我市养老服务市场秩序,助推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目前,63家公办养老机构已建立健全体现职业技能等级等因素的薪酬制度;3家民营养老机构已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的依据;54家养老机构已使用国家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合同;14家公办养老机构内设食堂验收合格后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方面。一是扶贫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印发<清远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进一步指导各地加强扶贫资产的确权和后续管理工作。阳山县出台相关制度,明确扶贫资产处置流程,将确权为到户类资产的2户危房改造奖补项目从扶贫资产台账中剔除。英德市、阳山县分别加快推进横石水镇、大湾镇、小江镇3个冷库项目整改工作,闲置扶贫资金已全部支出。英德市望埠镇、阳山县江英镇积极采取措施挽回资金,通过发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方式收回资金1308.5万元。二是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修订完善了《关于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增加清远市应急管理部门作为成员单位,进一步规范监测对象确认程序;我市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定期排查机制,418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按要求录入完毕。三是少数驻镇帮镇扶村前期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英德市、阳山县相关乡镇已组织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工作交接,进一步明确交接工作的范围。四是部分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英德市、阳山县19个行政村供水点按要求配备净化消毒设备;按标准加快推进农村公厕建设,20个不达标公厕全部整改完毕。阳山县出台水质监测机制,加强农村饮水工程水质监测全覆盖,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农村集中供水水费收缴制度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行“两部制”计价收费标准。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等5个县(市、区)积极招聘专职村医,推进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提升设备硬件标准,完善药品耗材进销登记。

  3.粮食安全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方面。一是粮食储备和应急保障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市发改局责成市粮库立即补全库存,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切实提高储粮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英德市责成英德粮库对《粮食质量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储备粮轮换计划,规范粮食入库检测,加强安全管理;4家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已按要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粮食储备资金和内控管理不到位。市粮库承诺今后对于储备粮回笼款项凡达到收贷条件的,在确保按时回笼到指定账户的基础上,积极与市农发行进行沟通协调,及时收贷;始终坚持立行立改,积极组织业务培训,规范粮油统计台账,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三是高标农田建设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英德市结合耕地整合整治工作,组织23个镇进行积极整改,5857亩“非农化”、“非粮化”耕地已整改5384.04亩。通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稻田机械综合地力提升、冬种绿肥、增施有机肥等方式,大力改良土壤质量,提升耕地质量等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质量全部达标。四是部分生猪生产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英德市督促属地镇政府落实禁养区养殖场清理整治工作,截至2022年9月,23家生猪养殖场完成清理整治;英德市相关部门对符合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的17宗项目用地39.05亩完成备案并上图入库,对剩余256宗未备案的生猪养殖场进行实地测量,建立台账,逐宗分析,积极协调备案或逐步退出;出台《英德市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57.76万元未及时分配专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重点民生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38个,35个已整改到位。

  1.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审计方面。一是社保基金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承诺今后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预算调整过程中,将加强和市税务局的沟通联系,理顺基金预算草案编制工作,保证社保基金预算的预见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二是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水平有待提高。市社保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8337.72 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入对应专户管理;进一步完善失业待遇核发流程,通过电话约谈、送达退款通知书和签订退款协议等方式共计追回多发的失业保险待遇1.97万元。三是工伤保险征缴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市社保局开具《缴费通知》,督促29家机关事业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督促用人单位做好工伤保险申报工作,相关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

  2.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审计方面。一是预算调整及统筹结余资金不合规的问题。市财政局下发《工作提醒函》,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规范预算资金管理,涉及预算资金调整的事项,需严格按照程序提交人大审议;连州市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挪用的735.75万元专项资金已全部归垫;二是集中供养、救助机构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清新区、英德市、连州市已全面完成对139名儿童的血样采集、DNA比对和打拐库录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和约谈;清新区严格执行收养制度,按规定退回30名收养人捐赠金额2.05万元。三是救助政策落实不严的问题。我市出台《社会救助信息数据共享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涉困群众信息共享联动机制,打通民政、残联、扶贫、卫健、公安、社保等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并及时充分共享,确保及时、全面、精准识别困难群众;市民政局主动发现,追回多发低保金67.56万元。

  3.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方面。一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市水投集团完善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出台《清远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提高勘察、设计和施工组织效率,约束勘察设计单位按时完成勘察设计成果,避免违背基本建设程序的“三边”工程发生。市代建局积极与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和环境影响评价,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二是工程概(预)算编制及审核程序不严谨。市代建局制定了《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暂行)》,规范代建项目预算内部审查、预算编制和概算审核程序。市水投集团制定《清远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审核制度,实行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三是工程现场施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水投集团对建设施工单位进行约谈,督促其立行立改,要求驻场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市代建局通过启用“鲁班长”系统对现场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工作,强化了的管理;责成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图纸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四是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存在漏洞的问题。市水投集团制定管理办法,加强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完善工程变更、结算和签证流程。

  (四)国资国企审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16个,14个已整改到位。

  1.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审计调查方面。一是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市粮食储备库人、财、物已移交市国资委管理,由市宏天农投公司接管,并完成工商变更相关手续。市汽车租赁公司已于2022年7月底完成工商变更,划入市国资集团;清远市燕湖投资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已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清远市新力混凝土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因处于停产停业中,相关决策权由其股东公司代为决策。二是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市国资公司2项资产闲置已收回并按程序对外出租;市国资公司、旅游集团、德晟集团分别针对长期挂账问题制定清理计划,通过友好协商、分步清理、司法诉讼等方式,加快推进长期挂账资金清理工作。三是个别投资项目效益低下的问题。市旅游集团就合作经营富宝大酒店经营亏损问题召开党委会研究并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因飞霞公司投资富宝大酒店项目涉及法律诉讼,待法院判决后持续推进整改,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2.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方面。一是部分资产信息不真实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加强资产管理和账务处理,确保资产安全。二是资产闲置未能发挥使用效益的问题。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与市德晟投资集团签订《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移交协议》,由市德晟投资集团进行经营管理,更好地发挥资产效益。

  3.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一是部分工作“最后一公里”未落实问题。市自然资源局通过约谈、仲裁和催缴等方式,追缴土地出让合同的违约滞纳金716.65万元;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完成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星水泥有限公司采石场复绿治理工程验收,专项资金已全部支出。清新区禾云镇积极推进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入河排污口水质已达标。二是违规出让和使用土地的问题。英德市相关部门对润电新能源(英德)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实施处罚,17565元罚款已缴交至市自然资源局。三是水资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清新区禾云镇进一步加强滨江河干流及支流水环境质量监测,落实养殖场清退工作,推进临河、临水养殖场整治,做好畜禽养殖场审批、监管工作等有效措施,水质达到Ⅲ类水质目标,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下一步推进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大部分地区和部门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取得较好的成果,但还有部分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对此,我市审计机关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综合考虑问题整改的阶段性、持续性,据实分析原因,主要是:

  (一)部分问题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屡审屡犯。如审计连续多年指出预算编制不够细化、转移支付下达不及时、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财政资金挂账、虚增财政收入等问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在解决收支增长不均衡等因素的基础上,完善资金分配下达程序,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快推进挂账清理。

  (二)部分问题是相关制度措施不完善或修订不及时导致执行不准确、不规范。如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部分资金超范围支出、项目进度慢等问题,主要是对乡村振兴战略、工程建设等把握还不够精准,预算(概算)编制、拨付进度与之缺乏有效衔接,或因市场环境、政策依据等发生变化,或受疫情防控等影响,而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相关规定未及时调整。审计多次指出的违规发放基本养老待遇等问题,根源在于部门间政策措施不完善不协调、信息共享不充分,建立部门间协调、审查等机制需要一定时间。

  (三)部分问题涉及历史遗留等因素,难以回溯,整改难度较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如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问题,由于认定标准不一,需要全省统筹解决;如财政存量资金、资产清理等问题,由于相关事项历史遗留问题多,加之资产处置等工作量大、环节众多、手续复杂等,需要逐步排查、稳步推进;一些资产处置、资金收回等问题还涉及外部单位或诉讼,履行必要的行政或司法程序也需要较长时间。非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问题呈小而多的特点,情况比较复杂,处理难度较大,需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违法占用耕地的巡查执法力度,将问题解决在源头,切实加强对耕地的管理保护工作。

  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审计查出问题,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已作出承诺和工作安排,将加大力度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有针对性地制定进一步整改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落实,及时跟踪整改进度。二是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进整改。强化部门间的协作,系统上下间的联动,加强督促指导,发挥监督合力,统筹推动问题整改。三是进一步推进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聚焦体制机制障碍缺陷,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效能,全力提升制度执行力。

  (2022年12月30日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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