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审计局

关于清远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2-27

  2023年8月2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清远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具体审议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厅字〔2021〕3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粤办发〔2022〕16号)有关部署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和取得成效

  (一)始终坚持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防范重大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对审计报告、专报、信息和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形成更有效整改合力,聚焦审计查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专门就巩固提升审计整改成果、举一反三推动深化改革等工作作出部署。

  (二)切实加强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推进审计整改。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召开成员单位协调会议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为各成员单位提供会商沟通平台,有效增进协作配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会商完善“三项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市委巡察办、市委审计办联合印发《清远市关于强化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工作办法》,逐步完善纪巡审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化同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贯通协同,市委组织部将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任免干部的参考依据,市财政局将审计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和预算安排挂钩。将重要审计整改事项纳入督查范围,首次对8个县(市、区)和市直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成绩纳入2022年度绩效考核,有效倒逼审计整改提升实效。

  (三)切实加强整改措施,做到举一反三。市政府始终坚持“治已病、防未病”,注重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制定出台《清远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清远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和制度,从制度和源头上规范管理。市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单位运用审计成果,举一反三、以点促面,积极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市直部门预算执行、社保基金、重点项目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政策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问题整改。市审计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工作的措施(试行)》,加强审计查出问题分类整改,规范整改结果认定,提高整改效能。

  截至2023年11月底,《关于清远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85个问题,137个已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74.05%。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通过非税收入上缴国库、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统筹盘活、加快拨付、调账等方式整改问题涉及金额36.84亿元。同时,积极查找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已制定完善或正在研究修订市级制度6项,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64项,追责问责11人。审计整改促进相关地区、部门加强预算、政府采购等风险管控,加快政策落地和重大项目推进,进一步保障和改善了民生。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43个,33个已整改到位。

  1.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问题。市财政局承诺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做好数据核对,细化预算编制、规范编制流程,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度、准确性、全面性和完整性,进一步加强结余数据处理,减少数据偏离度。二是预算管理不规范问题。市财政局承诺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统筹使用,严格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三是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不及时问题。市财政局承诺以后将加强对资金主管部门的督促,建立资金下达台账,及时分解下达。四是收支预算执行不严格问题。截至2023年11月,市财政局已将罚没收入及共管户利息收入合计24146.92万元缴入国库。五是存量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承诺严格按照资金审批权限,按规定使用存量资金,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将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5198.51万元统筹使用完毕。六是履行资金审批程序不严格问题。市财政局承诺今后将按照要求使用存量资金,对财政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以及代管有特定用途的存量资金进行收回,严格按照财政总会计制度有关科目分别记账,正确进行账务处理。七是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问题。截至2023年11月,市直预算单位已全部在预算域将未完善的项目绩效信息重新补充完善,完成2022年度绩效自评自查。

  2.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问题。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个单位承诺今后将按照规定将所有收入和结余结转资金等全部纳入预算,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二是预算支出执行不严格问题。市残联承诺将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如期完成列入预算工作,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市林业局承诺将做好年初会议、培训计划审批工作,严格执行会议费、接待费等管理规定;截至2023年5月,市垃圾处理中心已将多支付第三方服务费34.36万元追回并上交国库。三是预算支出压减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市民政局和市民政服务中心在2022年通过压减专项经费支出,替代达到“公用经费压减5%”的要求;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法律援助处已在单位部门经费中压减或从其下属单位的公用经费中压减,压减总额与文件要求的金额一致。四是部分项目违规采购和招标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11个单位将加强政府采购行为管理,对符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内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市直各学校分别出台《清远市第一中学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8份,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政府采购程序。

  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方面。一是项目申报质量问题。佛冈县、连山县进一步规范债券资金使用,截至2023年11月,佛冈县征地工作已完成90%,连山县临床诊疗中心大楼8月已开工建设,相关设备已发挥社会效益,清城区龙塘镇定安、长冲、沙溪等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并取得相关批复。二是债券资金管控不严问题。市本级及6个县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和工程结算进度,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落实专项债券资金划拨8.33亿元;英德市望埠镇老旧镇区改造及英红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分别达达100%、87.1%;佛冈县水头镇于2023年8月退回专项债券资金582.56万元;连南县板洞食用水工程双主管及供水网改造项目建设进度达86%,形成工程实物4986.34万元;阳山县5个项目,其中3个项目已追缴资金,2个项目进度款已形成工程实物,已整改1.42亿元;英德市相关部门单位将共管及监管账户利息收入128.7万元上缴本级财政。三是绩效管理不到位问题。市本级及5个县已将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目标与资金同步批复下达;市本级及6个县已对专项债券绩效目标进行实质性跟踪。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应整改问题57个,43个已整改到位。

  1.城乡融合发展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方面。一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审计情况。1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村选取工作的通知》,总结推广连樟样板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经验,全市共完成49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扩面推广工作。2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县(市、区)先后制定《清城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阳山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佛冈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等制度,8个县(市、区)均完成清产核资数据录入农村“三资”管理服务系统。二是乡村振兴样板区建设审计情况。1部分项目推进不理想问题。5个样板区已达到“示范村”档次以上美丽乡村建设要求,英德市连樟样板区余下的26个村庄正在创建“示范村”。2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英德市西牛镇、阳山县阳城镇分别制定出台《西牛镇人居环境“补短板”项目实施方案》《阳城镇乡村振兴样板区项目实施以奖代补方式建设的方案》,明确以奖代补程序,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3个别项目资金管理存在漏洞问题。英德市西牛镇已原渠道归还重复申领公路建设资金96.76万元。

  2.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落实审计方面。一是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政策落实情况。1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市总工会严格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已成功返还7家小微企业经费,剩余1家企业待更新手续后进行二次返还。2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清新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龙颈镇、储备粮公司3个单位认真制定经营性房屋减免租金工作细则,严格落实房屋租赁减免政策。二是开拓市场需求政策落实情况。1政府采购公开机制不完善问题。截至目前,市直单位和清新区、佛冈县严格执行公开机制,对2021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公开。2落实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不及时问题。市商务局制定出台《2022年10月“乐购清远”惠民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完成第二、三阶段惠民消费券1800万元的发放工作。三是防范和化解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政策落实问题。佛冈县与相关企业签订补充协议,已归还拖欠中小企业账款1286.19万元,余下款项按照约定的付款时间和方式进行支付。四是困难行业纾困政策落实问题。清新、佛冈2个县(市、区)已将2021年城市交通奖励资金142.51万元发放到位。

  3.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审计情况方面。一是部分林业发展规划任务未完成问题。市林业局目前已完成创森建设近期任务 (2020-2022年)约90%,持续开展创森建设中期任务,为2024年申报国家森林城市做准备。二是有2项国有林场改革任务推进缓慢问题。市政府召开市属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市属国有林场改革事项。市林业局制定林场转制实施方案,对人员入编、待遇核定、经费来源、事企分开等事项进行明确,加快推进收回市属国有林场人员编制。加快推进造林和森林抚育工作,截至2023年11月,已完成造林27303亩,森林抚育70363.69亩。三是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2018年至2021年共有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3158个,目前已完成查处整改案件3022个,完成查处整改率为95.69%,达到“2022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率在2023年9月30日前要达到95%以上”要求。

  4.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政策落实审计方面。一是部分产业园管理不严格问题。佛冈、阳山等县(市、区)制定出台《佛冈县省级现代农业园实施主体遴选和调整制度》《阳山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方案》等制度,规范遴选程序,完善验收标准。阳山县已落实36亩建设用地指标。二是部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问题。英德市红茶产业园广东鸿雁茶业有限公司、佛冈县水果产业园广东省佛冈金鲜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退回所涉财政资金140万元;佛冈县水果产业园广东省佛冈金鲜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丝苗米产业园民族食品有限公司退回超范围违规贴息7.99万元。三是部分产业园建设未达绩效目标问题。4个产业园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制定《阳山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资产运营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项目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产业园项目的资产运营管理。

  5.企业奖补政策审计方面。一是英德市已向用款单位拨付鼓励建设和使用标准厂房市级专项资金200万元。二是2个县落实本级承担的支持“扶优计划”试点企业做大做强专项资金拨付,截至2023年11月,清新区已拨付65.22万元,目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在重新修订《清远市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扶优计划(修订)》,清城区和清新区区级需承担部分未支付资金400万元以及200万元暂停支付。

  (三)重点民生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应整改问题57个,44个已整改到位。

  1.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方面。一是市医保局承诺将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编制预见性及准确性,提高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水平。二是社会保险基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截至2023年11月,已有64人办理了申领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手续。其中,61人的失业保险金已发放到位,发放金额24.41万元;528个项目未参加工伤保险问题已经整改完成项目320个,其中170个项目完成了缴费,涉及金额约552万元,150个项目已经完工或完工验收中。三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水平有待提高问题。市人社部门和社保部门加强对企业类型审核和企业用工核实,督促企业退回多领取补贴,截至目前,12家企业按规定退回稳岗返还补贴200599.76元,2家企业退回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33.58万元。截至11月,各县(市、区)规范资金管理,上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4112.16万元;清新区、英德市和连南县上划被征地挂账资金利息558.30万元。留存在8个县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已转存定期14.49亿元,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四是以失业保险基金为来源的担保和贴息资金的运营管理不规范问题。市人社部门于2023年8月将市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作为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督促其每月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报告担保基金运营管理和创业担保贷款发放使用情况。

  2.市直公办学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审计方面。一是部分教育经费支出不合理、使用效益待进一步提高问题。市教育局督促市华侨中学等相关学校建立并落实绩效管理和问责制度,充分论证项目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截至目前,市梓琛中学向学校食堂、超市的承包方追回多支付费用9.84万元;市华侨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2所学校不再续签无实际需求的财务顾问合同;市特殊教育学校加强学校项目工作组全体人员和管理使用人员培训,自主进行无技术门槛需求的货物采购验收工作。二是学生资助及社会捐赠资金分配不合规问题。市教育局加强指导,督促各类学校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对学校使用捐赠财产的监管。如清远市第三中学制定出台《清远市第三中学校设助学资助项目方案》等制度并完善相关方案。截至目前,6所高中和2所中职学校已按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按3%至5%计提奖助学金用于资助和奖励学生;2所学校按捐赠协议合理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并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捐赠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内部控制管理不严格问题。市教育局督促有关学校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管理、加强库存物资管理和公款管理。已印发《清远市教育局关于重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学校控制采购和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关学校(园)已合理设置科目核算自营饭堂;制定《清远市华侨中学实物资产管理制度》《清远市实验幼儿园仓库管理制度》等制度6份,8所学校完善物资登记台账,保证学校资产安全;1所学校调整教师食堂就餐结算支付方式,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管理。四是校园安全管理不到位。市教育局和学校加强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印发《清远市教育局关于重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要求的通知》保障食品安全;5所学校加强对校园公共设施管理,截至目前已按校园安全相关规定对公共设施进行了维修更换。五是教学管理存在短板问题。市职业技术学校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已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对学生集中实习的企业安排专职实习指导教师和企业导师驻厂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人数294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达到66人,占专任教师人数的22.45%,实习人数达到45人次的企业已安排驻厂实习指导教师,其他不足45人次的企业安排老师每周到企业跟踪管理;市教育局指导各校拿出一定的编制用于招聘校医,尽可能补齐校医。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方面。一是部分地区未全面完成建设任务问题。佛冈县积极研究解决石角镇卫生院消防建设不合格问题,截至目前该项目已通过验收,消防通道已改造完成并顺利投入使用。二是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善问题。市卫生健康部门成立清远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联合检查队并印发《清远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督促相关县(市、区)全面开展对升级建设项目消防和工程质量检查。截至目前,12家县级公立医院已妥善解决消防安全和工程质量问题;清城区飞来峡镇已对3间村卫生室实施了修缮并验收通过;市卫生健康局加强数据清理、管理,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涉及居民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性别等关键信息缺漏或错误的居民健康档案进行更新、已故居民健康档案的核实和注销,督促各地建立信息比对机制,妥善解决居民健康档案关键信息缺漏或错误问题。三是部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清城区已归垫挪用基本公卫补助资金、拨付2022年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至医疗卫生机构合计835.13万元;清新区、佛冈县等4个县(市、区)已按人事管理规定等要求补充了相关聘用材料,完善了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聘用手续;清城区和阳山县已拨付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至医疗卫生机构。

  4.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方面。一是项目建设进度推进不理想问题。截至2023年11月,市本级及8个县(市、区)138个项目已有序推进建设,7个项目调出重点建设范围。二是工程概(预)算及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不合规问题。市第三人民医院制定《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抓好项目概算与预算送审工作,目前市第三人民医院正在审核初步概算;高新区印发《关于全面加强高新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工程概预算送审工作的管理;市第三人民医院对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监理单位进行提醒谈话,督促监理公司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三是工程现场施工管理不到位问题。高新区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投标承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审核竣工图文件内容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记录施工日志,截至目前,相关单位已通过补做和设计变更调整完成整改356.07万元,已完善施工日志等相关记录,要求监理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四是资金管理使用存在漏洞问题。5个县(市、区)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的监督与检查,督促财政部门、建设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工程预付款结算规定支付预付款,截至目前,10个项目已形成实物工作量16369.25万元;佛冈县和阳山县督促相关单位改正工程不按文件内容招标和未据实审核工程进度款行为;佛冈县已约谈监理单位,加强项目常态化监管,连山县项目已完成施工。

  (四)国资国企审计情况。应整改问题28个,16个已整改到位。

  1.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方面。一是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市国资公司已采取法律诉讼方式就收回技术改造专项股权投资本金及相关收益事项起诉特信公司,截至目前,因协商无果市国资公司拟重新启动司法程序;市国唐公司已完成工商信息变更登记,减少注册资本295万元。二是个别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合规问题。市国资公司修订《清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清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办法(2023年版)》,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三是资产未能有效盘活问题。市国资公司已于2022年12月与臻茂公司签订了凤凰春天花园商业综合体租赁合同,对资产进行盘活,中心市场402、404两项资产的承租及收回连州市双溪亭土地具体事项正在进行当中。四是部分会计信息不实问题。市国资公司2022年12月已确认银盏温泉水费收入44.51万元,已完成转增资本公积账务处理,正积极通过盘活现有资产筹集税费。

  2.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方面。一是资产信息不实问题。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已完成相关资产列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二是部分资产产权不清晰问题。13项不动产已明晰产权、按规定办理资产权属登记手续,剩余不动产产权办理正在推动中。三是资产管理不合规问题。市林业局印发《关于规范市属国有林场资产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流程的通知》,完善审批市属国有林场资产出租、处置等工作的流程。

  3.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一是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问题。英德市制定《英德市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方案》,规范使用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市及各县(市、区)已拟定初稿;英德市东华镇已核实2016至2021年通过现金发放的省级专职护林员补助资金实际去向,英德市各镇街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通过银信部门发放专项资金。二是专职护林员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市本级及5个县林业部门制定《清远市清新区专职护林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6份,扎实做好专职护林员的选聘工作。部分县区已全部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专职护林员,对多发放的津补贴收回上缴国库。三是部分林地管理不到位问题。截至目前,各县(市、区)391处15亩以上的林地被违法占用的图斑中已完成查处293个,已完成整改300个,74处15亩以下的林地被违法占用的图斑中已完成查处52个,已完成整改48个。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下一步推进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大部分地区和部门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取得较好的成果,但还有部分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对此,我市审计机关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综合考虑问题整改的阶段性、持续性,据实分析原因,主要是:

  (一)部分问题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较大。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量大、环节众多、手续复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例如市国资公司安置房成本核算不规范、未能及时收回专项资金股权投资本金及相关收益等问题,需要逐步清理、稳步推进。一些资产处置、资金收回等问题还涉及外部单位或诉讼,履行必要的行政或司法程序耗时较长。

  (二)部分企业和地方政府财力有限,整改进度受阻。部分企业和地方政府财力不足,对涉及金额较大的挂账、需要上缴或支付欠款等问题无法负担,需长期消化,难以短期内实现整改。

  (三)部分问题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屡审屡犯。如审计连续多年指出预算编制不够细化、转移支付下达不及时、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虚增财政收入等问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在解决收支增长不均衡等因素的基础上,完善资金分配下达程序,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又如审计多次指出的发放奖补资金不合规、部分资金超范围支出等问题,根源在于政策措施理解不深不透、信息共享不充分,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相关规定未及时调整。

  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审计查出问题,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已作出承诺和工作安排,将加大力度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每个时间节点需要达到的整改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落实责任到人,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力争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二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分类推动整改向纵深发展。对未整改到位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计划和目标时限,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落实,及时跟踪进度。三是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更有效整改合力。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上下联动,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困难,深化监督力量贯通,加强督促指导和追责问责。四是进一步用好整改成果,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提升。聚焦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着眼体制机制的障碍缺陷,大力推动审计整改“治本”工作,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

  (2023年12月28日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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