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8-31

—— 2018831日在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清远市审计局局长   冯小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去年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坚持审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步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审计全覆盖,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重大风险隐患,着力发挥审计在促进党中央令行禁止、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市、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2017年度市审计局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7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98.15亿元,其中违规资金1.96亿元、管理不规范资金96.19亿元,审计期间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1.94亿元;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9件。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地区认真执行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成效,财政收支管理不断增强,财税改革全面推进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

——强化管理,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加强收入运行监测,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收入质量更加优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效果凸现。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预算的105.36%同比增长10.37%其中税收占比77.9%同比增长21%

——统筹兼顾,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财政性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坚持民生为重,民生事业得到较好保障,2017年市本级财政共下达拨付省十件民生实事资金7.74亿元,其中2.05亿元用于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市本级财政加大扶贫济困力度,共安排扶贫资金0.6亿元。

——深化改革,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体系。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铺开零基预算改革,实施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改革;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取得进展,绩效管理覆盖范围和财政信息全面公开有新成效,财政资金管理不断规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对市财政局组织执行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市财政部门编制的决算草案显示:2017年市本级(含市直、高新区和广清园)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2.97亿元,总支出190.27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2.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0.75亿元,总支出71.74亿元,年终结转结余9.0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66亿元,总支出0.6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06亿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93.01亿元,总支出78.64亿元,当年结余14.37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23.5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财政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上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经营服务性收费、彩票发行业务费等非税收入2.37亿元未及时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不完整,编报3家市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涉及应缴国有资本收益104.38万元。

3.未按规定编报预备费动用方案,涉及预备费支出6,741.61万元。

4.超范围支出财政资金5.32亿元,其中超范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支出4.13亿元(主要用于认购次级中信托受益权拨付市德晟投资集团公司投资款和清源水业公司增资款、安排中信城市发展基金财务顾问费和溢价款等)、超范围使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0.63亿元、超范围使用预备费0.56亿元

5.违规向2市属企业出借财政资金,涉及金额1.5亿元。

(二)县级财政决算审计

组织对阳山县政府2016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阳山县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规范财政收支和完善财政管理,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管理不规范预算草案少编报一般公共预算结余和政府性基金结余,涉及金额2.22亿元;未按规定将彩票公益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年中追加预算比例较高,其中10个部门单位追加预算超年初预算3倍以上,最高达30编制部门预算支出未按规定细化到“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济分类科目

2.决算反映不真实少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4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30亿元;多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亿元、多列政府性基金支出0.26亿元、少列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30亿元;以前年度虚减财政支出7.81亿元至今未清理。

3.财政收支管理不严排污费收入未按规定直缴国库,涉及金额147.64万元;县国土局、青莲镇、小江镇未及时将补充耕地款等非税收入上缴县财政,涉及金额1,641.12万元;应收未收阳山县兴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国有资本收益100万元;超范围支出预备费3,600万元在预算周转金未达规定额度情况下违规将其全额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涉及金额5,410万元

4.政策执行不到位。违规实行部门经费安排与非税收入挂钩;违规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181.61万元;未按规定制定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未按规定清理财政存量资金,涉及金额1.70亿元。

(三)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组织对源潭镇、三坑镇、大洞镇、三水瑶族乡、龙山镇、寨岗镇、永和镇等7个乡镇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乡镇能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经济和民生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有4个镇(源潭、龙山、寨岗、永和)未及时上缴社会抚养费等非税收入共2,902.24万元;有2个镇(大洞、龙山)通过虚列支出方式骗取财政资金,涉及金额262.13万元;大洞镇挪用双鱼潭移民乡村道路工程项目资金18.63万元;有2个乡镇(三水、寨岗)违反规定使用大额现金支付车辆维修费等686.12万元;有2个镇(龙山、寨岗2项大额资金的使用没有经过集体决策,涉及金额292.3万元。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审计抽查发现,寨岗镇违规发放补贴35.67万元;有2个镇(源潭、三坑)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涉及金额73.38万元;有5个乡镇(源潭、大洞、三水、寨岗、永和509次接待没有公函、邀请函等,涉及金额67.62万元;三坑镇2015-2016年通过在其他科目列支的方式隐匿公务接待费支出7.7万元。

3.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龙山镇未经审批出租和处置国有资产,涉及金额101.76万元;有5个乡镇(源潭、大洞、三水、龙山、永和)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账实不符等问题,涉及有价资产2,009.46万元、房屋和土地共64,973平方米。

4.项目建设和大宗采购方面。有2个镇(大洞、龙山)4项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涉及金额541.55万元;有3个镇(源潭、大洞、龙山)15个建设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存在未按规定办理项目立项、环评、超概算10%以上未重新审批等问题;有3个镇(三坑、大洞、龙山)21个工程项目预(结)算造价未经审核,涉及金额1,319.72万元;大洞镇违规将政府办公大楼装修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涉及金额462.81万元;有5个乡镇(大洞、三水、龙山、寨岗、永和)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19个项目共231.6万元。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旅游局、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市文广新局)3个市直部门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涉及资金总额6,169.6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3个部门预算执行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市旅游局未将上年结余资金82.0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市文广新局基本支出超预算238.26万元、项目支出超预算76.67万元。

(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市文广新局未按规定将捐赠收入143.5万元上缴市财政,在其他科目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共22.86万元;市科技局改变预算支出用途,涉及金额36.52万元,其中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公用支出36.3万元、在公用经费中列支工会费用0.22万元;市旅游局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单位基本户划拨资金,涉及金额5.39万元。

(三)政府采购方面。市旅游局、市科技局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3个项目共20.7万元。

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我市审计机关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全力做好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三去一降一补”行动计划、“放管服”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重大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情况,采取边审计、边督促整改、按季度报告的方式,促进大部分问题在审计中得到纠正。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推进各项改革发展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审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三去一降一补”行动计划推进落实方面。一是市本级和8个县(市、区)未制定土地竞拍资金审查制度,不利于对购地资金来源的监管;二是佛冈县未按市政府要求出台降低制造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未及时拨付3家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专项资金534万元,影响“降成本”行动计划的落实;三是连南县、佛冈县未能按计划完成2017年住宅用地供应量任务,其中连南县比计划少完成4.02公顷(完成率为0%)、佛冈县比计划少完成33.06公顷(完成率为0.6%);四是连南县未按调整后标准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造成多收110户纳税人31.02万元。

(二)“放管服”改革推进方面。审计重点围绕不动产权证、施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办理情况,关注各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落实情况,我市企业开办便利度持续提升,企业设立登记时间不断压减。但审计也发现:一是不动产交易登记与企业开办登记耗时较长,交易营商环境不够优化。抽查全市14个最新办理的个人纯商业贷款购买二手房案例,不动产交易登记办证环节平均耗时16.1个工作日(已剔除银行批贷放贷环节影响),对标先进地区浙江杭州1小时办结,差距较大;抽查市本级10家新注册内资企业案例,企业开办环节平均耗时6.2个工作日,对比江苏省3个工作日内办结存在一定差距;二是社会投资报建项目的审批环节多、涉及部门多,便民程度不高。抽查市本级10个最新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社会投资报建项目,办理所需的17项资料中有11项是需要前置审批或完成备案(涉及6个部门单位),且各审批环节独立办理,未能实现数据共享和“一网式”通办;三是住建、人防部门违规向建设单位转嫁施工图审查费,涉及金额3,904.15万元。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一是市、县级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配套资金75,648万元未落实到位,截至201712月底,上述配套资金仍未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二是3家公立医院(阳山县人民医院、连州市人民医院、英德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未能按期开工,涉及项目投资4.79亿元;三是佛冈县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工程项目变更建设单位后未按规定重新申请施工许可证。

(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组织对2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清远农商行、清新农信联社)2017年防控金融风险等情况进行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2家农合机构能根据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工作要求,积极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但审计也发现:一是清新农信联社存在以非自有资金入股成为股东的违规现象,涉及股本金额6,103.24万元;二是清远农商行对质押股权超过50%的股东未按规定限制其股东大会表决权,个别股东违规以自身股权变相在本行质押作担保并取得贷款1,500万元;三是恒豪集团(含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违规参股2家以上农合机构并成为主要股东(持股5%以上),涉及清远农商行等4家农合机构;四是清远农商行存在2分支机构向同一借款人(含关联方)放款的违规行为,涉及贷款总额13.84亿元;五是清新农信联社违规向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企业发放贷款共计19.17亿元。

、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部署,组织市本级和8个县(市、区)2017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审计,截至2017年底,全市各级财政(含上级补助)共筹集和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6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积极推进城镇安居工程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有效改善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并促进城市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英德市、连南县挤占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04亿元,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城乡医疗保险本级配套等支出;市本级和3个县区(清新区、清城区、佛冈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17亿元未及时使用,至2017年底已闲置超1年;8个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未及时验收导致资金拨付率偏低,其中清新区、连州市等5个县(市、区)拨付率为零;连山县未按规定足额拨付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县级配套资金,涉及金额95.25万元;清城区、清新区未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和分账核算。

2.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凤凰村民安置区项目招投标文件中存在违规要求投标人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未按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的问题;有2个项目(凤凰村民安置区、阳山县城南江滨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就开工建设等问题;佛冈县2户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面积未达人均13m2的标准。

3.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方面。市本级和7个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191户不符合住房保障对象家庭领取货币补贴6.29万元、享受安居住房147套,3户住房保障对象违规重复申领住房保障待遇,20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不符合申报条件;阳山县违规向31户拆迁安置人员分配保障性住房;佛冈县1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涉嫌以虚假资料骗取保障待遇。

(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跟踪审计

组织对全市2017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截至20179月底全市各级财政筹集各类扶贫资金18.39亿元,审计重点抽查了佛冈县和阳山县的9个镇、46个行政村,涉及各类扶贫资金4,884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扶贫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整体进展顺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扶贫政策落实方面。脱贫标准把握不准或未按规范验收,将仍居住在C/D级危房、未有医疗保障和安全饮水等7342名贫困人口认定为预脱贫;2238名低保、五保贫困人口在被认定为预脱贫后即“脱政策”,未继续纳入农村低保、五保;贫困户子女惠民资助政策落实不精准,89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未按规定享受生活费补助31.5万元,298名终止帮扶的贫困户子女仍领取教育补助75.9万元。

2.扶贫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市本级和3个县(连南、连山、阳山)未按规定落实危房改造和教育补助配套资金,涉及金额1,199.94万元;市本级和6个县市区(清新、英德、连州、佛冈、连山、阳山)未在规定时间内拨付18项扶贫资金,涉及金额3,264.34万元;5个县市(英德、连州、佛冈、连山、阳山)21项扶贫资金闲置未用,其中上级扶贫专项资金1,012.67万元、以前年度扶贫济困日捐赠资金320.53万元;阳山县兴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违规将扶贫贷款资金7,435万元出借给企业和个人,用于非扶贫项目支出;佛冈县3个省定贫困村以入股电站的名义违规出借扶贫资金208万元;佛冈县、阳山县扶贫济困日捐赠款存在返拨现象,涉及金额198.99万元;阳山县3个种养殖类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未发挥效益,涉及资金36.94万元,已形成损失浪费18.51万元。

3.新农村建设方面。佛冈县、阳山县832个省定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进度缓慢,截至20179月底完成率分别为4%20.66%;佛冈县新农村建设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缓慢,截至20179月底,198个自然村中整治规划完成率为4.5%、建设规划编制完成率为0%

(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组织对我市2016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收支结余情况进行审计。2016-2017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总额73.09亿元、支出总额59.83亿元、结余13.2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62.0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积极推进全民养老保险工作,养老保险参保规模增速明显,养老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政策落实不到位。201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的调整未按规定报同级政府审批;未按规定及时拨付省级社会保险调剂金,涉及金额1.94亿元。

2.清城区违规减免保费的滞纳金和利息,造成少收402人保费共计510.52万元。

3.市本级和3个县区(清城、佛冈、连南)违规为不符合补缴资格或补缴时段的252人办理养老保险补缴业务,涉及保费694.95万元。

4.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管理存在漏洞,其中清新区、连山县向5名已死亡人员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共计1.51万元。

5.连州市有1名参保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的方式骗取养老保险基金,涉及金额0.65万元。

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省重大项目广州花都(清新)产业园集聚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包含清远西部一级公路、龙湾一横路、大笪路等3个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对凤翔北路、北江东路等2个项目进行跟踪审计,以及对创兴东路的广清大道和凤翔南路连接线(以下简称创兴东路连接线)、清远水利枢纽库区防渗防护工程的清西围1330018553段防渗墙(以下简称清西围防渗墙项目)等2个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审计涉及总投资39.5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能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建设单位注重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项目财务核算基本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项目建设进度方面。清远西部一级公路项目投资进度缓慢,截至201710月底完成投资1,443.75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20,000万元的7.22%;龙湾一横路、大笪路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如期完工,截至201710月底累计完成投资分别占合同金额的45.82%21.73%

(二)工程项目招投标方面。2个项目(北江东路、凤翔北路)存在违规要求投标人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数量不符合规定(仅1家投标人)的情况下仍评标定标等问题;有2个项目(创兴东路连接线、清西围防渗墙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时间或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少于招投标法规定的最短时间。

(三)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凤翔北路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开工建设;创兴东路项目招标控制价预算中个别材料价格出现小数点错误,造成少编预算价30.67万元;有2个项目(北江东路、清西围防渗墙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设计或监理发承包合同

(四)工程造价方面。2个项目(创兴东路连接线、清西围防渗墙项目)多计建设成本共91.99万元。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银盏温泉宾馆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涉及资产总额2,827.78万元、负债总额1,443.16万元、经营收入1475.42万元、经营支出1443.16万元,净利润32.26万元。该宾馆近年经营管理有所好转,实现扭亏为盈,但应收款项733.01万元挂账超10年以上的问题仍未得到积极妥善的处理。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按照市政府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186月底,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3.63亿元,拨付闲置资金0.24亿元,促进落实项目资金0.08亿规范账目管理资金11.43亿,核减工程款0.11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范47

七、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管理,严格问责追责。各级政府应严格贯彻执行预算法的各项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反映各项预算收支,提高预(决)算编制的科学、准确性和细化程度。各级政府以及财政、监察等有关主管和职能部门应加大对乡镇等基层财政财务收支的管理和检查,推进基层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有关部门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提高部门预算支出执行率和有效性严肃财经纪律,对虚列财政收支、挤占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格问责追责。

(二)加强政策落实推进,强化民生保障落实。及时出台配套措施,细化管理制度,做好政策衔接和职能整合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政策合力;加大对政策落实特别是民生保障政策的推进力度,确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管服”改革、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一系列重大政策落实到位;狠抓重大民生领域的资金保障,切实提高重点项目支出预算安排的准确性和支出的执行率。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推进项目落实。规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加大项目建设监管和质量监督力度,推动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履职到位;明确责任,落实分工,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切实推进政府投资项目按时保质落地。

(四)加强国有企业和金融服务监管,提升防范重大经营和金融风险能力。格国企国资监管,强化内部风险控制,保障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深化改革国有企业,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严格清理整改违法违规融资以及放贷行为,加强金融服务监管,切实提升防范重大经营和金融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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